《河南(nan)省發展和改革委(wei)員會關于做好第三(san)監(jian)管周(zhou)期河南(nan)電(dian)網輸配(pei)電(dian)價(jia)調整有關事項的(de)通知(zhi)》(豫發改價(jia)管〔2023〕244號(hao)),河南(nan)最新電(dian)價(jia)收(shou)費標準如下(xia):
河南電價一覽表
注:
1.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2617號)等文件要求,直供、躉售一戶一表居民生活用電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直供和躉售居民一檔階梯電價標分別準按該表“一、居民生活用電”中第1項和第3項執行,二檔、三檔電價在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05元和0.3元。
2.選擇執行居民(min)峰谷分時(shi)電價的(de),執行變更周期(qi)不少于(yu)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