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
2022年7月1日(ri)至12月31日(ri)期間,在廣州(zhou)市購買符合(he)要求的(de)新能源汽車(che)并注冊登記的(de)個人(ren)消(xiao)費者。
二、補貼標準
機動車銷售(shou)統(tong)一(yi)發票含(han)稅(shui)價(以下簡(jian)稱車輛(liang)價格(ge))在(zai)10萬元至20萬元(含(han)20萬元),補貼(tie)(tie)10000元;車輛(liang)價格(ge)在(zai)20萬元至30萬元(含(han)30萬元),補貼(tie)(tie)8000元。
三、車輛要求
(一)列入工(gong)業和信(xin)息化部(bu)《新(xin)(xin)能(neng)源汽車(che)推廣應用推薦(jian)車(che)型目錄》或者《免征車(che)輛(liang)購(gou)置稅的(de)新(xin)(xin)能(neng)源汽車(che)車(che)型目錄》的(de)新(xin)(xin)能(neng)源乘用汽車(che)及其他公告的(de)油電(dian)混合動力(li)乘用車(che)。
(二)在(zai)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領信息系統登記的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yong)汽車。
(三)符合按照鼓勵(li)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yuan)則,滿足相關條件的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