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zhi)區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zhi)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提高孤兒(er)(er)和事實無(wu)人撫養兒(er)(er)童基本生活(huo)保障標準(zhun)的通知》,并明(ming)確新(xin)標準(zhun)于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通知》提出將內(nei)蒙(meng)古自(zi)治區孤兒集(ji)中供養(yang)標(biao)準提高至(zhi)(zhi)每人每月1660元,增(zeng)加130元;分(fen)散供養(yang)標(biao)準提高至(zhi)(zhi)每人每月1400元,增(zeng)加112元。
同時,明確內蒙(meng)古自治區各盟(市(shi))應確保孤兒(er)基本(ben)(ben)生活(huo)保障標準實際增幅(fu)不低于(yu)8.3%,事(shi)實無人撫養兒(er)童基本(ben)(ben)生活(huo)補貼(tie)標準按照“與當地孤兒(er)保障標準相銜接(jie)的原則”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