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院用藥過敏是否該承擔責任
1、如果醫院明知道病人對藥物過敏,卻還要對病人使用這個藥物,那么醫(yi)院就(jiu)應該承擔法(fa)律責任,病人對藥物過敏很可(ke)能會造成比較嚴(yan)重的(de)后果(guo),在這方面應該謹(jin)慎(shen)。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di)一千一百六(liu)十五條(tiao),【過錯責任(ren)(ren)原(yuan)則】行(xing)(xing)為(wei)人因過錯侵害他(ta)人民事權(quan)益造(zao)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quan)責任(ren)(ren)。 依(yi)照法律規定推定行(xing)(xing)為(wei)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zi)己(ji)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quan)責任(ren)(ren)。
第一千二(er)百一十八條,【醫(yi)療損害責(ze)任歸(gui)責(ze)原則和責(ze)任承擔(dan)(dan)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dong)中受到損害,醫(yi)療機構或者其醫(yi)務(wu)人員(yuan)有過錯的,由醫(yi)療機構承擔(dan)(dan)賠償(chang)責(ze)任。
二、藥物過敏糾紛需注意事項
1、理智看待
只有藥(yao)(yao)物過敏的發生(sheng)與(yu)處(chu)理存(cun)在(zai)(zai)過錯,醫(yi)院才需承(cheng)擔(dan)(dan)責任。很多患者誤認為只要發生(sheng)了藥(yao)(yao)物過敏,醫(yi)院就應該(gai)承(cheng)擔(dan)(dan)責任,這(zhe)是不(bu)對的,如果醫(yi)院詢問了藥(yao)(yao)物過敏史、藥(yao)(yao)品無質量問題、該(gai)做皮試(shi)的做了皮試(shi)、用藥(yao)(yao)方法正確、處(chu)理過敏反(fan)應及時(shi)并到位(wei),那么醫(yi)院就不(bu)存(cun)在(zai)(zai)過錯,不(bu)管出現什么樣的損害結果,都無需承(cheng)擔(dan)(dan)責任。
根據《民法典》,醫療(liao)機構承(cheng)(cheng)擔(dan)的是過(guo)錯責(ze)任,也就(jiu)是說沒有過(guo)錯的藥(yao)物過(guo)敏(min),醫院不(bu)需要承(cheng)(cheng)擔(dan)責(ze)任。法律上(shang)也不(bu)能將一個無(wu)法預(yu)知的風(feng)險由(you)醫療(liao)機構來承(cheng)(cheng)擔(dan)責(ze)任,否則會打擊(ji)醫生的治療(liao)積極性。
2、尋求專業指導
發生藥物過(guo)敏后,是否存(cun)在醫療(liao)損害、患(huan)者是否值得維(wei)權,需要(yao)專業(ye)評估(gu),不能盲(mang)目走法律程序,建議遇到(dao)這類糾紛的患(huan)者或醫療(liao)機構,積極咨詢專業(ye)的醫療(liao)糾紛律師,避免不必要(yao)的損失。
三、藥物過敏糾紛可以直接和醫院協商賠償嗎
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我們建議最(zui)好是雙方能達成賠償協議,這(zhe)樣不僅可以更(geng)好的解決(jue)相關事宜,同時也可讓受害人更(geng)加(jia)安心(xin),尤其涉及(ji)到醫療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