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yi)的認定(ding)標準:主要包括八種情形(xing)。
1、明知(zhi)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jia)車(che)或棄車(che)逃離事故現(xian)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ji)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chang)的。
3、交通事故當(dang)事人(ren)有酒后(hou)(hou)和無證(zheng)駕車等嫌疑,報案后(hou)(hou)不履行現(xian)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xian)場后(hou)(hou)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dan)未報案(an)且無故離(li)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dao)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jia)(jia)姓名(ming)、假(jia)(jia)地址、假(jia)(jia)聯系方式(shi)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ren)接受調查期(qi)間逃(tao)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xian)場且不承認曾發生(sheng)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dao)發生(sheng)交通事故的。
8、經(jing)(jing)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jing)(jing)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shi)故當事(shi)人未留下(xia)本人真實(shi)信息(xi),有證據證明其強(qiang)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1、對造成交(jiao)通事故(gu)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zui)的,由公安機關交(jiao)通管理(li)部門依照(zhao)《道路交(jiao)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gui)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xia)罰款(kuan),可以并處15日以下(xia)拘(ju)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逃逸不構成犯罪扣幾分
造成交通事(shi)(shi)故后逃逸,但尚(shang)且沒有構成犯罪的,一(yi)次(ci)記十二分。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bu)門可(ke)以(yi)對(dui)肇事(shi)(shi)逃逸的人員(yuan)判處(chu)以(yi)200以(yi)上(shang)2000以(yi)下(xia)罰款的行政處(chu)罰。
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交通事故逃(tao)逸保險公司沒有(you)賠償(chang)義(yi)務,賠償(chang)責(ze)任(ren)需(xu)要由事故當事人(ren)自己承(cheng)擔,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可(ke)能需(xu)要墊付(fu)受(shou)害人(ren)人(ren)身傷亡的喪(sang)葬費用、部分(fen)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那么在墊付(fu)了相關費用之后,可(ke)以向(xiang)事故責(ze)任(ren)方追償(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