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是什么
一、概(gai)念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wei)經許可經營(ying)專(zhuan)營(ying)、專(zhuan)賣物品(pin)或(huo)其他(ta)限制買賣的物品(pin),買賣進出口(kou)許可證、進出口(kou)原(yuan)產地證明以(yi)及其他法(fa)律、行政(zheng)法(fa)規規定的經營(ying)許可證或者(zhe)批(pi)準(zhun)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shi)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er)、《刑法》條文(wen)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xia)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luan)市場秩序,情節(jie)嚴重的(de),處五(wu)年以下有期徒刑或(huo)者(zhe)拘役,并處或者單(dan)處違法(fa)所得一倍(bei)(bei)以上五倍(bei)(bei)以下罰金;情節(jie)特別嚴重的,處五(wu)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de)一倍(bei)以上五倍(bei)以下罰金或者沒收(shou)財產:
(一)未經(jing)許可經(jing)營(ying)(ying)法律、行政法規(gui)(gui)規(gui)(gui)定的專營(ying)(ying)、專賣物品或(huo)者其他限制買(mai)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chu)口許(xu)可證(zheng)、進出(chu)口原(yuan)產地證(zheng)明以及其他法(fa)律、行(xing)政法(fa)規規定的(de)經營許(xu)可證(zheng)或者批準(zhun)文(wen)件(jian)的(de);
(三(san))其他嚴(yan)重擾亂(luan)市場(chang)秩(zhi)序的非法(fa)經(jing)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認定標準
一(yi)、違反國(guo)家(jia)規(gui)定,采(cai)取租用國際(ji)專線、私設(she)轉(zhuan)接設(she)備或者其他(ta)方法,擅(shan)自經營國際電(dian)信業(ye)務(wu)或者涉及港澳臺電(dian)信業(ye)務(wu)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zhi)一的,應予追訴:
經(jing)營去話業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經營來話業務造(zao)成電(dian)信資費損失數額在100萬(wan)元以上的;
雖未達(da)到上述(shu)數額標準,但因非法(fa)經營(ying)國際電信業務(wu)或(huo)者涉港澳(ao)臺電信業務(wu),受過行政處罰2次(ci)以(yi)上,又進行非法(fa)經營活動的。
二、非法經營外(wai)匯,涉(she)嫌(xian)下列情形之一(yi)的,應予追(zhui)訴:
在外匯(hui)指定銀行和中(zhong)國(guo)外匯(hui)交易中(zhong)心及其分(fen)中(zhong)心以外買(mai)賣(mai)外匯(hui),數額在20萬美(mei)元以(yi)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e)在5萬元人(ren)民(min)幣以(yi)上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dan)位違反有關外匯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fa)手(shou)段,或者明知是偽(wei)造、變造的憑證(zheng)、商業單(dan)據(ju),為(wei)他人(ren)向外匯指(zhi)定銀行騙(pian)購外匯,數額在500萬美元以上(shang),或者違(wei)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人民幣(bi)以上的;
居(ju)間介紹騙購(gou)外匯,數(shu)額在(zai)100萬美元(yuan)以上或(huo)者違法所得數額(e)在(zai)10萬元人民(min)幣以上的。
三(san)、違反國(guo)家規(gui)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lie)情形(xing)之(zhi)一(yi)的(de),應予追訴:
個人非法經營數(shu)額在5萬元(yuan)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zai)15萬元以上的(de);
個人違法(fa)所(suo)得數(shu)額在2萬(wan)元以上,單位違(wei)法(fa)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個人非法經(jing)營(ying)報紙5000份或(huo)者期(qi)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ce)或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wu)500張(zhang)(盒)以上(shang)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萬份(fen)或者期刊1.5萬本或者(zhe)圖書5000冊或者音(yin)像制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四(si)、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men)批準,非法經營證券(quan)、期貨或者保(bao)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shang),或(huo)者違法所得在(zai)5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五、從事其他(ta)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de),應予追訴(su):
個人非法(fa)經營數額在5萬(wan)元以上,或者(zhe)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wan)元(yuan)以上;
單位(wei)非(fei)法經營(ying)數(shu)額在50萬元以(yi)上,或者違(wei)法(fa)所得數額在(zai)10萬(wan)元以上的(de)(de)。未(wei)達到追訴(su)標準(zhun)的(de)(de)非法經營的,只(zhi)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
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市場秩序;
2、主觀方面(mian)由(you)故意構成,并且具(ju)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3、客觀(guan)方面表現為未經許可經營專(zhuan)營、專(zhuan)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zhi)買(mai)(mai)賣的物品、買(mai)(mai)賣進出口許可證等行為;
4、主體是(shi)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刑事(shi)責(ze)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zi)然(ran)人(ren)。行為,只能(neng)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