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業銀行有哪些業務
城市商業銀行是由城市信用社發展而來的地方性銀行,其屬于商業銀行性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3、辦理國內外結算(suan)。
4、辦理票據(ju)承兌與貼現。
5、發行金融債券。
6、代理發行(xing)、代理兌付(fu)、承銷政府債券。
7、買(mai)賣政府債券(quan)、金融債券(quan)。
8、從事同業拆借。
9、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10、從事銀行卡業務。
11、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12、代理收付款項(xiang)及代理保險業務。
13、提(ti)供保管箱服務。
14、經國務院銀行(xing)業監督管理機構批(pi)準的其他業務。
不同規模的(de)城市商業(ye)銀行(xing),其能承擔的(de)業(ye)務(wu)范(fan)圍(wei)可能有所(suo)不同,一般大型城市商業(ye)銀行(xing)的(de)業(ye)務(wu)范(fan)圍(wei)更多。
二、城市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原則是什么
城市商業(ye)銀行屬于商業(ye)銀行,在長期的(de)(de)經營實踐中,商業(ye)銀行的(de)(de)管理者(zhe)們形成(cheng)了三條基(ji)本的(de)(de)銀行經營管理原(yuan)則:
1、盈利性原則
盈利(li)性原則是指(zhi)城市商業銀行在經營資產業務中,必須獲得盡可能(neng)高的(de)收益。
2、流動性原則
流動性原則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城市商業銀行必須保有一(yi)定比(bi)例(li)的(de)現(xian)金或(huo)其他(ta)容易變現(xian)的(de)資產(chan);二是指城市商業銀行(xing)取得現(xian)款的(de)能力(li)。
3、安全性原則
安全性(xing)原則的基(ji)本含義是指城市商業(ye)銀行在(zai)放款(kuan)和投資等業(ye)務(wu)經(jing)營過程中(zhong),要能夠按期收回本息,特別是要避免本金受(shou)損。
對城市商業(ye)銀行的健康發(fa)展來(lai)說,安全、流動性(xing)和盈利(li)能力都是必須遵循的原(yuan)則(ze),三(san)者是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