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yue),免(mian)去(qu)保健酒(jiu)業公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dai)表人、黨(dang)委(wei)委(wei)員、黨(dang)委(wei)副書記職務。
2017年8月-2020年,任茅臺集(ji)團金融控股(gu)公司籌(chou)備工作組成員(yuan)。
2020年11月,因犯(fan)受(shou)賄(hui)罪,被判處有期(qi)徒刑十三(san)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