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免去保健酒(jiu)業公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黨(dang)委(wei)委(wei)員、黨(dang)委(wei)副書記職務。
2017年(nian)8月-2020年(nian),任茅臺(tai)集團金融(rong)控股公司(si)籌(chou)備工作(zuo)組成員。
2020年11月,因犯受賄罪,被(bei)判(pan)處有期徒(tu)刑十(shi)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