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gong)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yu)調(diao)整2023年住房公(gong)積金繳存額(e)的通知(zhi)》,并(bing)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執(zhi)行,具體如下:
天津公積金繳存基數
上限:2023年度天津市(shi)住房公積金(jin)繳(jiao)存(cun)基數最(zui)高(gao)不(bu)得超(chao)過26451元。
下限:2023年(nian)度天津(jin)市(shi)住房公積金繳存(cun)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
*上述(shu)繳存基數依據為2022年天津市職工(gong)個人月均工(gong)資(zi)總(zong)額。
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國家機關、事(shi)業單位(wei)及其(qi)職(zhi)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bi)例繳(jiao)存住房公積金。其(qi)他單位(wei)可(ke)以根據自(zi)身情況(kuang),在5%-12%間自(zi)主確定單位(wei)和職(zhi)工的繳(jiao)存比(bi)例。單位(wei)與職(zhi)工的繳(jiao)存比(bi)例應當一致。
執行時間
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qi)施(shi)行,2024年6月30日廢(fei)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