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guan)理(li)中心發布(bu)《關于調(diao)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通知》,并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執(zhi)行,具體如(ru)下:
天津公積金繳存基數
上限:2023年(nian)度天津市住(zhu)房公(gong)積金繳存(cun)基數最高不得超過26451元(yuan)。
下限:2023年(nian)度(du)天(tian)津市住(zhu)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
*上述繳存(cun)基數依據為2022年(nian)天津市(shi)職工個人月均(jun)工資總(zong)額。
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國家(jia)機(ji)關、事業單(dan)位及(ji)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de)比(bi)例(li)繳(jiao)存(cun)住房公積金。其他單(dan)位可以根據自(zi)身情況(kuang),在5%-12%間自(zi)主確定單(dan)位和職工的(de)繳(jiao)存(cun)比(bi)例(li)。單(dan)位與職工的(de)繳(jiao)存(cun)比(bi)例(li)應當(dang)一致。
執行時間
通知自2023年7月1日(ri)(ri)起施行,2024年6月30日(ri)(ri)廢止(z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