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yue)25日(ri),貴州(zhou)茅(mao)(mao)臺官微(wei)稱有(you)關人(ren)員通過H5發(fa)布邀請函(han),聲稱茅(mao)(mao)臺酒(jiu)股份有(you)限公(gong)司發(fa)布“貴州(zhou)茅(mao)(mao)臺酒(jiu)黨酒(jiu)”,并公(gong)開選拔全國城市合伙人(ren)。
對此,貴州(zhou)茅(mao)臺(tai)官(guan)微發布聲明表示,貴州(zhou)茅(mao)臺(tai)酒股份有限公(gong)司從未(wei)(wei)生產(chan)過“黨酒”,也從未(wei)(wei)授權他(ta)人生產(chan)銷售“黨酒”,該邀請函傳播的屬虛假消息。
此外,對該虛假消息給茅臺造成的(de)負面影(ying)響(xiang),貴州(zhou)茅臺酒銷售有限公(gong)司(si)將保留追(zhui)究相關法律責任的(de)權利(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