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jing)召開(kai)的中國(guo)廣(guang)(guang)告(gao)(gao)協會(hui)第(di)五(wu)次(ci)會(hui)員(yuan)代表(biao)大會(hui)審議通過了《中國(guo)廣(guang)(guang)告(gao)(gao)行(xing)業自律規則》,禁止虛(xu)假和(he)誤(wu)導廣(guang)(guang)告(gao)(gao),提(ti)出廣(guang)(guang)告(gao)(gao)應當尊(zun)重(zhong)他(ta)人的知識產(chan)權。
新出臺的《中國(guo)廣(guang)(guang)(guang)告行(xing)業(ye)自律規則》規定了(le)廣(guang)(guang)(guang)告制(zhi)作、發布時(shi)應遵守的一般原(yuan)則和限制(zhi)性要求,禁止虛假和誤導廣(guang)(guang)(guang)告,提出廣(guang)(guang)(guang)告應當尊重(zhong)他人(ren)的知(zhi)識產權,尊重(zhong)婦女(nv)和有利于兒童身心健康,尊重(zhong)良好道德傳統。新的自律規則對于廣(guang)(guang)(guang)告行(xing)為也進行(xing)了(le)規定和限制(zhi),禁止以(yi)商業(ye)賄賂、詆毀他人(ren)聲譽和其他不正(zheng)當手段達成(cheng)交易,禁止以(yi)不正(zheng)當的廣(guang)(guang)(guang)告投放為手段干擾媒(mei)體節(jie)目、欄目等內容的安排。
據(ju)了(le)解(jie),中國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自(zi)(zi)1994年以(yi)來(lai),先后(hou)頒布了(le)《中國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自(zi)(zi)律(lv)規則》等一系列自(zi)(zi)律(lv)性文件,為維護廣(guang)(guang)告(gao)行業秩序(xu)和促(cu)進廣(guang)(guang)告(gao)業發展起到了(le)積(ji)極作用。
《中國廣告行業自律規則》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促(cu)進全(quan)國廣(guang)告(gao)(gao)(gao)行業的(de)自(zi)我(wo)約束、自(zi)我(wo)完善,維護廣(guang)告(gao)(gao)(gao)市(shi)場秩序,樹立良(liang)好(hao)(hao)的(de)行業風氣(qi),更(geng)好(hao)(hao)地發揮(hui)行業組織規范行為的(de)作用,依據國家廣(guang)告(gao)(gao)(gao)管(guan)理法律(lv)、法規,并借鑒國外廣(guang)告(gao)(gao)(gao)行業的(de)自(zi)律(lv)辦法,制定(ding)本規則(ze)。
第(di)二條 廣(guang)(guang)告主(zhu)、廣(guang)(guang)告經(jing)營者、廣(guang)(guang)告發(fa)布(bu)者及其(qi)他參與廣(guang)(guang)告活動的單位(wei)和(he)(he)個人(ren)(以下(xia)簡稱“廣(guang)(guang)告活動主(zhu)體”),應(ying)當誠(cheng)實守信,增強自律意識(shi),遵守本(ben)自律規則的要求,承擔社(she)會責任和(he)(he)社(she)會義務(wu)。
第三條 廣(guang)(guang)告(gao)行(xing)業(ye)自(zi)律,是指廣(guang)(guang)告(gao)活(huo)動(dong)主體以(yi)行(xing)業(ye)普(pu)遍認可的(de)行(xing)為規范,或者(zhe)以(yi)行(xing)業(ye)組織(zhi)依程序制定的(de)廣(guang)(guang)告(gao)活(huo)動(dong)規則為標準,進行(xing)自(zi)我(wo)約(yue)束(shu)和自(zi)我(wo)管理,使其行(xing)為符合國家(jia)法律法規、職業(ye)道德和社會公德的(de)要求。
第(di)四條 中國(guo)廣告(gao)協會(hui)作為全國(guo)性(xing)的(de)廣告(gao)行(xing)業自律(lv)組(zu)織,加強與地(di)方各級廣告(gao)協會(hui)和(he)相關社會(hui)團體的(de)合作,組(zu)織廣告(gao)自律(lv)規則的(de)制定(ding)和(he)督(du)促實施,并接(jie)受(shou)國(guo)家(jia)工(gong)商行(xing)政管理總局的(de)領導。
二、廣告內容
第五(wu)條 廣告應當符合《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di)六條(tiao) 廣(guang)告應當(dang)符合社會主(zhu)義(yi)精(jing)神文明建設的(de)需要,有利于維護(hu)社會公共秩序和樹立(li)良好社會風尚。
第七條 禁止虛假和誤導廣告(gao),也不(bu)應對商品或(huo)(huo)服務(wu)的(de)(de)(de)屬性作片面的(de)(de)(de)宣傳;不(bu)應將科學(xue)上尚未(wei)定論的(de)(de)(de)觀(guan)點(dian)、現象當作產品或(huo)(huo)服務(wu)的(de)(de)(de)特點(dian)用于廣告(gao);以(yi)明(ming)顯(xian)的(de)(de)(de)藝術夸張手(shou)法作為(wei)表現形式(shi)、不(bu)足以(yi)造成公(gong)眾誤解的(de)(de)(de)除外。
第(di)八(ba)條 法(fa)律法(fa)規禁(jin)止生產、銷售的商品(pin)或(huo)提供的服務(wu),以及禁(jin)止發布廣告的商品(pin)或(huo)服務(wu),不得廣告。
第九條(tiao) 廣告訴求和(he)信(xin)息傳遞(di),應當充(chong)分尊重消費者(zhe)的知情權和(he)受眾的認知能力(li),不得利用(yong)信(xin)息的不對稱作引人誤(wu)解的宣傳。
第十條(tiao) 廣告(gao)對(dui)商(shang)品(pin)或者服務的(de)功效、性質和條(tiao)件等內(nei)容有(you)表示的(de),應(ying)當準確、客觀,且(qie)能夠被科學的(de)方法(fa)所證(zheng)實,不得有(you)任何夸(kua)大;涉(she)及商(shang)品(pin)的(de)成分(fen)、含量及其他數據、統(tong)計資料的(de),應(ying)當提供(gong)有(you)效的(de)證(zheng)明文件。
第十一條 廣告應當(dang)尊重(zhong)他(ta)人(ren)的知識產權,不(bu)抄襲他(ta)人(ren)的作(zuo)(zuo)品(pin)。在(zai)廣告活(huo)動中(zhong)使(shi)用(yong)他(ta)人(ren)作(zuo)(zuo)品(pin)的,應當(dang)依法獲得權利人(ren)的許可,并(bing)支付相應的報酬。
第十二條 廣(guang)告應(ying)當尊重婦女和有利于兒(er)童(tong)身心健康,并(bing)正確引導大眾消費。不適合未(wei)(wei)成年人的商品和服務,不應(ying)使(shi)用未(wei)(wei)成年人的形(xing)象和名義制作廣(guang)告。
第(di)十(shi)三條 廣告(gao)應當(dang)尊重良好道德傳統,弘揚健康(kang)民族文化,不應表現低(di)俗、迷(mi)信(xin)和(he)其(qi)他不良行為。
三、廣告行為
第十四條(tiao) 廣告活(huo)動主體之間應通過公平的(de)方式開展競爭(zheng),認真履行(xing)各項簽訂的(de)廣告合同,不(bu)得以商業賄賂(lu)、詆(di)毀他人聲譽和其(qi)他不(bu)正當手(shou)段達成交(jiao)易,不(bu)得利(li)用(yong)廣告進行(xing)不(bu)正當的(de)市場營銷,或干擾、損害(hai)他人合法的(de)廣告活(huo)動。
第(di)十五條 廣告(gao)主(zhu)應當(dang)向廣告(gao)經營者提(ti)供真實(shi)、可靠的商品或服務信息和齊備的證明材料(liao),不得慫(song)恿廣告(gao)經營者設計、制作不實(shi)廣告(gao)。
第十六條 廣告主應(ying)當(dang)尊重廣告公(gong)司及其(qi)他廣告服務機構的合(he)法權益,支付相應(ying)的代(dai)理費或服務費,不得無償占(zhan)有其(qi)勞動成(cheng)果。
采用(yong)比稿形式選擇廣告公司時,應向所有提供策劃、創意等方(fang)案的(de)公司支(zhi)付(fu)相應的(de)費用(yong)。
第十七條 廣告(gao)(gao)(gao)主和(he)廣告(gao)(gao)(gao)經(jing)營者不(bu)得以不(bu)正當的廣告(gao)(gao)(gao)投放為手段干擾媒(mei)體節(jie)目、欄(lan)目等內(nei)容的安排。
第十八(ba)條 廣告經營者應通過提高(gao)服務(wu)質量爭取(qu)客戶,不得惡意競爭、擾亂市場秩序,代(dai)理費的(de)收取(qu)不得低于服務(wu)的(de)成本費用。
第十九條 廣(guang)告(gao)(gao)(gao)經營者和(he)廣(guang)告(gao)(gao)(gao)發布者應(ying)當認(ren)真履行(xing)廣(guang)告(gao)(gao)(gao)的審查(cha)義務。對于各類廣(guang)告(gao)(gao)(gao)證(zheng)明,應(ying)查(cha)看原件(jian),必要(yao)時還應(ying)與(yu)出證(zheng)機構核實,切實把好廣(guang)告(gao)(gao)(gao)制作、刊播的關口。
第二十條 廣(guang)(guang)告發布者不得強(qiang)制(zhi)搭售廣(guang)(guang)告時(shi)間、版面或附加(jia)其他不合(he)理的交易條件。
第二十(shi)一條 廣告(gao)(gao)發布(bu)者(zhe)公布(bu)的(de)廣告(gao)(gao)刊播價格和折扣條件應當(dang)統一、透明,在執行中一視同(tong)仁(ren)。
第二十二條 廣告代(dai)言人(ren)從(cong)事廣告活動,應當自尊、自重(zhong),并事先對代(dai)言內容的真實性、合法(fa)性作必(bi)要的了解,切實對消費者負(fu)責(ze)。
第二十三條 廣告(gao)社(she)會團體(ti)組(zu)織開展的(de)各項活動,應當注重(zhong)社(she)會效果,積極、有(you)益(yi)、公平、公正,不應以營利為(wei)目的(de)。
四、自律措施
第二十四條 對于涉嫌(xian)違反法(fa)律、法(fa)規和(he)行(xing)業(ye)自律規則(ze)的廣(guang)(guang)告內容和(he)行(xing)為,任何單位和(he)個人(ren)都(dou)可以向中國(guo)廣(guang)(guang)告協(xie)會及(ji)地(di)方(fang)各級廣(guang)(guang)告協(xie)會投(tou)訴和(he)舉報。
第二(er)十五條 對于違反本規則的(de)相關(guan)責任者,經(jing)查證后,分別采(cai)取如下(xia)自律措施(shi):
(一)自律(lv)勸誡;
(二(er))通報批評;
(三(san))取消協(xie)會頒發(fa)的榮譽稱號;
(四)取(qu)消會員資(zi)格;
(五)降低或取消協會認定的(de)中國廣(guang)告業(ye)企(qi)業(ye)資(zi)質等(deng)級(ji);
(六)報(bao)請(qing)政(zheng)府有關(guan)部(bu)門處(chu)理。
以(yi)上處(chu)理(li)措施,可(ke)以(yi)單獨適(shi)用,也可(ke)以(yi)合并適(shi)用。
第二(er)十六條 對于作出的自(zi)(zi)律(lv)處置有異議的,相關(guan)當事人可以向中國廣告(gao)協會常務理(li)事會提起申訴,由常務理(li)事會作出最終自(zi)(zi)律(lv)處理(li)決(jue)定。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he)個人均有權對協(xie)(xie)會實(shi)施行業自律的情況(kuang)進(jin)行監督(du),對于(yu)違規行為有權向協(xie)(xie)會的上級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舉報。
五、規則體系
第(di)二十八條(tiao) 廣(guang)告(gao)(gao)自律規則(ze)(含守則(ze),下同)體系包括廣(guang)告(gao)(gao)行業(ye)自律規則(ze)、專項廣(guang)告(gao)(gao)自律規則(ze)、地方廣(guang)告(gao)(gao)自律規則(ze),以及為實施自律規則(ze)而(er)制定的相關辦(ban)法。
本規則(ze)是制(zhi)定其他(ta)廣(guang)告(gao)自律(lv)規則(ze)和辦(ban)法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shi)九條 廣(guang)告自律規則的制定,應當(dang)從實際出發(fa),深入調查研究(jiu),廣(guang)泛(fan)聽取政府廣(guang)告監督管理(li)部(bu)門、相(xiang)關廣(guang)告活(huo)動主(zhu)體和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
聽(ting)取(qu)意(yi)見可采(cai)取(qu)書面(mian)征詢、座談會、專(zhuan)家(jia)論(lun)證(zheng)會等多種形(xing)式。
第三十條 中(zhong)國廣(guang)告協會根(gen)據(ju)社會反(fan)映和市(shi)場規(gui)則的(de)變革(ge),針對不同商品和服務(wu)的(de)廣(guang)告,或者不同內容和形式的(de)廣(guang)告,可(ke)以(yi)制定相應的(de)專項廣(guang)告自律規(gui)則。
第三十一(yi)條 中(zhong)國廣(guang)告(gao)協會各分會可以根據(ju)本專業的實(shi)際情況,依據(ju)本規(gui)(gui)則(ze)制定相關的廣(guang)告(gao)自律規(gui)(gui)則(ze)和實(shi)施辦(ban)法,并報中(zhong)國廣(guang)告(gao)協會批準后實(shi)施。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可參(can)照本規則的(de)規定,制定適合(he)本地區實際情況(kuang)的(de)廣(guang)(guang)告(gao)自律規則,并報中國廣(guang)(guang)告(gao)協會備案。
六、附 則
第三十三條(tiao) 中國廣告協會頒布實(shi)施的各項廣告自律(lv)規(gui)則,通過協會的網站、出版物及其他方式公布。
第(di)三(san)十四條 本規(gui)則的修(xiu)訂,須(xu)經中國廣告協會(hui)常(chang)務理事會(hui)半數以上表決同意。
第三十五條 本規則由中(zhong)國廣告協會常(chang)務理(li)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規(gui)則自2008年1月12日(ri)起施行,1994年12月7日(ri)所頒布的《中(zhong)國廣(guang)告協會自律規(gui)則》同時(shi)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