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召(zhao)開(kai)的(de)中國廣(guang)(guang)告協會(hui)(hui)第(di)五次會(hui)(hui)員代表(biao)大(da)會(hui)(hui)審議通過(guo)了《中國廣(guang)(guang)告行業自律規則》,禁止(zhi)虛假和誤(wu)導廣(guang)(guang)告,提出廣(guang)(guang)告應當尊重他人的(de)知識產權。
新(xin)出臺的《中國(guo)廣(guang)告(gao)(gao)行(xing)業自律規則(ze)》規定(ding)了廣(guang)告(gao)(gao)制(zhi)作、發布時應遵守的一般原則(ze)和(he)(he)限(xian)制(zhi)性要求,禁(jin)止虛假和(he)(he)誤(wu)導廣(guang)告(gao)(gao),提出廣(guang)告(gao)(gao)應當尊重他(ta)人(ren)的知識產權,尊重婦(fu)女和(he)(he)有利于(yu)兒童身心健康,尊重良(liang)好道德傳(chuan)統。新(xin)的自律規則(ze)對于(yu)廣(guang)告(gao)(gao)行(xing)為(wei)也進行(xing)了規定(ding)和(he)(he)限(xian)制(zhi),禁(jin)止以商業賄賂、詆(di)毀(hui)他(ta)人(ren)聲譽和(he)(he)其他(ta)不正當手段達成交易,禁(jin)止以不正當的廣(guang)告(gao)(gao)投放為(wei)手段干擾(rao)媒體節目、欄目等內容的安(an)排。
據(ju)了解(jie),中(zhong)國(guo)廣(guang)告協會自1994年以(yi)來,先后頒布了《中(zhong)國(guo)廣(guang)告協會自律規則》等一系列自律性文件,為維護廣(guang)告行業(ye)秩序和促進(jin)廣(guang)告業(ye)發展起到了積極(ji)作用(yong)。
《中國廣告行業自律規則》
一、總 則
第(di)一(yi)條 為(wei)促(cu)進全國廣告(gao)行(xing)業的(de)(de)自我(wo)約(yue)束(shu)、自我(wo)完善(shan),維護廣告(gao)市場秩序,樹(shu)立(li)良好的(de)(de)行(xing)業風(feng)氣,更好地發(fa)揮行(xing)業組織(zhi)規范行(xing)為(wei)的(de)(de)作用,依(yi)據國家廣告(gao)管(guan)理(li)法律(lv)、法規,并借鑒國外(wai)廣告(gao)行(xing)業的(de)(de)自律(lv)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di)二條(tiao) 廣(guang)告(gao)(gao)主、廣(guang)告(gao)(gao)經營者(zhe)、廣(guang)告(gao)(gao)發布者(zhe)及其他參(can)與廣(guang)告(gao)(gao)活(huo)動(dong)的單位和(he)個(ge)人(以(yi)下(xia)簡稱“廣(guang)告(gao)(gao)活(huo)動(dong)主體(ti)”),應當(dang)誠實守信,增強自律意(yi)識,遵(zun)守本自律規則的要求,承擔(dan)社會責(ze)任和(he)社會義務。
第(di)三(san)條 廣告行(xing)業(ye)自(zi)律(lv),是指廣告活動主體以行(xing)業(ye)普遍認可的行(xing)為規范,或者(zhe)以行(xing)業(ye)組織依程序制定的廣告活動規則為標(biao)準,進(jin)行(xing)自(zi)我約束(shu)和自(zi)我管理(li),使其行(xing)為符(fu)合國(guo)家(jia)法律(lv)法規、職業(ye)道德和社會(hui)公德的要(yao)求(qiu)。
第四(si)條 中國(guo)(guo)廣(guang)告(gao)協(xie)會(hui)作(zuo)為全國(guo)(guo)性的廣(guang)告(gao)行業自律組織(zhi),加強與地方各級廣(guang)告(gao)協(xie)會(hui)和(he)相關社會(hui)團體的合(he)作(zuo),組織(zhi)廣(guang)告(gao)自律規(gui)則的制定和(he)督促實(shi)施,并接受國(guo)(guo)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領導。
二、廣告內容
第五條(tiao) 廣(guang)告(gao)應(ying)當符合《廣(guang)告(gao)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de)有關規定。
第(di)六條(tiao) 廣(guang)告(gao)應當符(fu)合社會主義精(jing)神文明建設的需要,有(you)利(li)于維護社會公共秩(zhi)序和樹立良(liang)好(hao)社會風尚。
第七條 禁止虛假(jia)和誤導廣告,也不應對商品或(huo)服務的(de)(de)屬性作片面(mian)的(de)(de)宣傳;不應將(jiang)科學上尚未定(ding)論的(de)(de)觀點、現象當作產(chan)品或(huo)服務的(de)(de)特(te)點用于(yu)廣告;以明顯的(de)(de)藝術夸張手法(fa)作為表現形式、不足以造成公眾(zhong)誤解的(de)(de)除(chu)外。
第八條 法(fa)律(lv)法(fa)規禁止生產、銷售的(de)(de)商品(pin)或(huo)提供的(de)(de)服(fu)務,以及(ji)禁止發布廣告(gao)的(de)(de)商品(pin)或(huo)服(fu)務,不得廣告(gao)。
第(di)九條 廣告訴求(qiu)和信(xin)息(xi)傳遞,應(ying)當充分尊重(zhong)消費者的(de)(de)(de)知(zhi)(zhi)情權和受眾的(de)(de)(de)認知(zhi)(zhi)能力(li),不得利用信(xin)息(xi)的(de)(de)(de)不對稱作(zuo)引人誤解的(de)(de)(de)宣傳。
第十條(tiao) 廣告(gao)對(dui)商品或(huo)者服(fu)務的功效、性質和條(tiao)件等內容有表示的,應(ying)當準確、客觀,且能(neng)夠被科學(xue)的方法(fa)所證(zheng)實,不得有任何夸大;涉及(ji)(ji)商品的成分、含量及(ji)(ji)其(qi)他數據、統計資料(liao)的,應(ying)當提供有效的證(zheng)明文件。
第十一條(tiao) 廣告應(ying)(ying)(ying)當尊重(zhong)他人(ren)的(de)知識產權(quan),不抄襲他人(ren)的(de)作品(pin)。在廣告活動中使用他人(ren)作品(pin)的(de),應(ying)(ying)(ying)當依法獲得(de)權(quan)利人(ren)的(de)許可,并支付相應(ying)(ying)(ying)的(de)報(bao)酬。
第十二條(tiao) 廣告應當(dang)尊重婦女和(he)有利(li)于兒(er)童身心(xin)健(jian)康(kang),并(bing)正確(que)引導大眾消費。不適合未成年人的(de)商品和(he)服(fu)務,不應使用未成年人的(de)形象(xiang)和(he)名義(yi)制(zhi)作廣告。
第十三(san)條 廣(guang)告(gao)應(ying)當尊重良好道(dao)德(de)傳(chuan)統,弘揚(yang)健康民族文(wen)化,不應(ying)表現(xian)低俗、迷信和其他不良行為。
三、廣告行為
第十四條(tiao) 廣(guang)告(gao)活動主體之間(jian)應(ying)通過公平的方式開(kai)展競爭,認真履行各項簽訂的廣(guang)告(gao)合(he)(he)同,不得以商業賄賂、詆毀他人聲(sheng)譽和其他不正(zheng)當手段(duan)達成交(jiao)易,不得利(li)用廣(guang)告(gao)進行不正(zheng)當的市(shi)場營銷,或(huo)干(gan)擾(rao)、損害他人合(he)(he)法(fa)的廣(guang)告(gao)活動。
第十五條 廣告(gao)(gao)主應當(dang)向廣告(gao)(gao)經營(ying)者(zhe)提供(gong)真(zhen)實、可靠的商品或服務信(xin)息和齊備的證(zheng)明材料,不得(de)慫恿廣告(gao)(gao)經營(ying)者(zhe)設計、制作不實廣告(gao)(gao)。
第十六(liu)條 廣(guang)告主應(ying)當尊重廣(guang)告公司及(ji)其他廣(guang)告服(fu)務機構(gou)的合(he)法權益,支(zhi)付相應(ying)的代理費或服(fu)務費,不得無償占有其勞動成果(guo)。
采(cai)用比稿形式(shi)選擇廣(guang)告公司時,應向所有提供策劃、創意等(deng)方案的公司支(zhi)付(fu)相應的費(fei)用。
第(di)十七條 廣(guang)(guang)告主和廣(guang)(guang)告經營者不得以不正當的廣(guang)(guang)告投放(fang)為手段干擾媒體節目、欄(lan)目等內容的安排(pai)。
第(di)十八條 廣告經營者應通過(guo)提高服務(wu)質量爭取客戶,不(bu)(bu)得(de)惡意競爭、擾(rao)亂市(shi)場秩(zhi)序,代(dai)理費(fei)的收取不(bu)(bu)得(de)低于服務(wu)的成本費(fei)用。
第十九條 廣告經營者(zhe)和廣告發布者(zhe)應(ying)當認真履行廣告的審查(cha)義務。對于(yu)各類廣告證(zheng)明,應(ying)查(cha)看原件,必要時還(huan)應(ying)與出證(zheng)機構核實,切實把好廣告制作、刊播的關口(kou)。
第二十條 廣告發布者不得(de)強制搭(da)售廣告時間(jian)、版面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jiao)易條件。
第二十一條 廣(guang)告(gao)發(fa)布者公布的廣(guang)告(gao)刊播價格和折扣條件應當統一、透明,在執(zhi)行中一視同仁。
第二十二條 廣告代言人從事(shi)(shi)廣告活動,應當自尊、自重,并事(shi)(shi)先(xian)對代言內容的(de)真實(shi)(shi)性(xing)、合(he)法性(xing)作必要的(de)了解,切實(shi)(shi)對消費者負責。
第二十三條 廣告(gao)社(she)會(hui)團體組織開展的各項活(huo)動,應當注重社(she)會(hui)效(xiao)果(guo),積極、有(you)益、公平(ping)、公正,不(bu)應以營利為目的。
四、自律措施
第二十四條 對于涉(she)嫌(xian)違(wei)反法律(lv)、法規和行(xing)業(ye)自律(lv)規則(ze)的廣(guang)告內容和行(xing)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中國廣(guang)告協會及地方各級廣(guang)告協會投訴和舉(ju)報。
第二十五條 對于(yu)違(wei)反本規則的相關責任者(zhe),經查證后(hou),分別采取如下(xia)自(zi)律(lv)措施:
(一)自律勸誡;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協會(hui)頒發的榮譽稱號;
(四)取消(xiao)會員資(zi)格;
(五(wu))降(jiang)低或取消協會認(ren)定(ding)的中國廣告(gao)業企業資質等級;
(六)報請(qing)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以(yi)上處理措施,可以(yi)單獨(du)適用,也可以(yi)合(he)并適用。
第二十六條 對于作出(chu)的自(zi)律處(chu)置有異議的,相關(guan)當事人(ren)可以向中(zhong)國廣告協會常(chang)務理事會提起(qi)申訴,由常(chang)務理事會作出(chu)最終(zhong)自(zi)律處(chu)理決定。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ren)均有(you)權對協會實施(shi)行(xing)業(ye)自律的情況進行(xing)監督,對于違規行(xing)為有(you)權向(xiang)協會的上級主管部門舉(ju)報。
五、規則體系
第二(er)十八條 廣(guang)告(gao)(gao)自(zi)律(lv)(lv)(lv)規則(ze)(ze)(含守則(ze)(ze),下同)體系包括廣(guang)告(gao)(gao)行業自(zi)律(lv)(lv)(lv)規則(ze)(ze)、專項廣(guang)告(gao)(gao)自(zi)律(lv)(lv)(lv)規則(ze)(ze)、地方廣(guang)告(gao)(gao)自(zi)律(lv)(lv)(lv)規則(ze)(ze),以及為實施(shi)自(zi)律(lv)(lv)(lv)規則(ze)(ze)而制定的相關辦(ban)法。
本規則(ze)是制定其他廣告自律規則(ze)和辦法的(de)主要依據(ju)。
第二十(shi)九條(tiao) 廣告(gao)自律規則(ze)的制定(ding),應當從(cong)實際出發,深入調查(cha)研究(jiu),廣泛聽取(qu)政(zheng)府廣告(gao)監(jian)督管理(li)部門(men)、相關(guan)廣告(gao)活動主(zhu)體和其(qi)他有(you)關(guan)方面的意見。
聽取意見可(ke)采取書面征詢、座談會、專家論證(zheng)會等多種(zhong)形(xing)式。
第三十(shi)條 中(zhong)國廣告協會根據社會反(fan)映和(he)市場(chang)規則(ze)的變革,針對不(bu)同商品(pin)和(he)服務的廣告,或者(zhe)不(bu)同內容(rong)和(he)形式的廣告,可(ke)以制定(ding)相(xiang)應的專項廣告自律規則(ze)。
第三(san)十一條(tiao) 中國(guo)廣(guang)告協會(hui)(hui)各分會(hui)(hui)可以根據(ju)本專業的實(shi)際(ji)情況,依據(ju)本規則制(zhi)定(ding)相關的廣(guang)告自律規則和實(shi)施(shi)辦法,并報中國(guo)廣(guang)告協會(hui)(hui)批準后實(shi)施(shi)。
第三十(shi)二條 地(di)(di)方各級廣告(gao)協(xie)會可參照本(ben)(ben)規(gui)(gui)則的規(gui)(gui)定,制定適合本(ben)(ben)地(di)(di)區實際情況的廣告(gao)自律(lv)規(gui)(gui)則,并(bing)報中國廣告(gao)協(xie)會備(bei)案(an)。
六、附 則
第三十(shi)三條 中(zhong)國廣(guang)告協會頒布實施的(de)(de)各項廣(guang)告自(zi)律(lv)規(gui)則,通過協會的(de)(de)網(wang)站、出版(ban)物(wu)及其(qi)他方式公布。
第三(san)十四條 本規則(ze)的修(xiu)訂,須(xu)經中(zhong)國廣告協會(hui)常務理事會(hui)半數以上表決同意。
第三十五(wu)條 本規則(ze)由中國廣(guang)告協會常務理事(shi)會負責解釋。
第(di)三(san)十六條 本規則(ze)自2008年(nian)1月12日(ri)起施行,1994年(nian)12月7日(ri)所頒(ban)布的《中國廣告協會自律規則(ze)》同(tong)時廢(fei)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