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视频下载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名品資訊 上傳提供 2024-10-19 評論 0
摘要: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本文小編帶來了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原文,下面一起來看天津市養犬規定內容吧。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加(jia)強養犬管理,保(bao)障公民健康和人身(shen)安全(quan),維護(hu)公共秩序和市(shi)容環境(jing),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de)規定(ding),結合天津市(shi)實際情況,制定(ding)本條例。

第二條 在天(tian)津市行政區域(yu)內從事犬類飼養、買賣以及其他(ta)經營、服務活動的單(dan)位和個人,必須遵守(shou)本條例。

第三條 天津市對養(yang)犬實(shi)行養(yang)犬人自律、有(you)關部門嚴格管理、社(she)會(hui)公眾監督的原(yuan)則(ze)。

第四條 天(tian)津(jin)市各(ge)級人民政府(fu)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公(gong)安機關是養(yang)犬(quan)(quan)管(guan)理(li)(li)的主管(guan)部(bu)門(men),負責養(yang)犬(quan)(quan)登記、查(cha)處(chu)違規養(yang)犬(quan)(quan)行為(wei);畜牧、衛(wei)生、工(gong)商、市(shi)容環衛(wei)等部(bu)門(men)按照職責分工(gong),共(gong)同(tong)做(zuo)好養(yang)犬(quan)(quan)管(guan)理(li)(li)工(gong)作(zuo)。

負責(ze)養犬管(guan)理(li)工作(zuo)的有關部(bu)門(men)應當健全(quan)管(guan)理(li)制度(du),推行執(zhi)(zhi)法(fa)責(ze)任制,實現嚴格執(zhi)(zhi)法(fa)、文明執(zhi)(zhi)法(fa)。

第五條 居(ju)民委(wei)員(yuan)會、村民委(wei)員(yuan)會應當(dang)配合有關部門做好(hao)養犬(quan)管理工作。

居民委(wei)員(yuan)會(hui)(hui)、村民委(wei)員(yuan)會(hui)(hui)或者業(ye)主委(wei)員(yuan)會(hui)(hui)可以就本居住區養犬(quan)管理(li)的有(you)關事項依法制(zhi)定公約,并組織實施。

第六條 天(tian)津市外環線以內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城(cheng)市建成區為(wei)養(yang)犬(quan)重點管理(li)區,外環線以外的農村為(wei)養(yang)犬(quan)一般(ban)管理(li)區。

外環線以內尚未實(shi)行(xing)城市化管理的農村養犬,可以按照(zhao)一(yi)般(ban)管理區(qu)管理。經區(qu)、縣人民政府決定,一(yi)般(ban)管理區(qu)的特(te)定區(qu)域可以按照(zhao)重點(dian)管理區(qu)進(jin)行(xing)管理。

第七條 重點管(guan)理(li)區內,每戶只準飼(si)養一只小型(xing)(xing)觀賞(shang)犬;禁止(zhi)個人(ren)飼(si)養烈性犬、大型(xing)(xing)犬。

小(xiao)型觀(guan)賞犬(quan)的品種與體高標(biao)準,由市公(gong)安(an)機(ji)關(guan)會同(tong)市畜(chu)牧(mu)部(bu)門確(que)定并(bing)公(gong)布。

第八條 個人養(yang)犬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天津(jin)市常住戶口、暫住證(zheng)件或(huo)者其他合(he)法身份證(zheng)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xing)為能力;

(三)有獨戶居住條(tiao)件。

第九條 單(dan)位(wei)養犬(quan)應(ying)當(dang)符合(he)下列條(tiao)件:

(一)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wei)、危險(xian)物品存放單位(wei)、重要倉儲單位(wei)、動物表演單位(wei)以及部隊、公安、科研、醫(yi)療衛生等(deng)單位(wei),因工作特殊需要養(yang)犬;

(二(er))有(you)遠(yuan)離(li)居(ju)民(min)區的飼養場(chang)地,有(you)專人(ren)負責馴養管理,不影響(xiang)周邊居(ju)民(min)正(zheng)常生活(huo);

(三)有(you)安(an)全、牢固的犬籠、犬舍等飼養(yang)、管理設施和健全的安(an)全管理制度。

第十條 在天津市行政(zheng)區(qu)域內養犬(quan),應當經(jing)公安機關(guan)登(deng)記,領取養犬(quan)登(deng)記證。

單(dan)位(wei)和個(ge)人(ren)養犬(quan)(quan)到其(qi)所在(zai)地的公(gong)安(an)派出所辦理養犬(quan)(quan)登記;其(qi)中部隊、公(gong)安(an)、科(ke)研、醫療衛生(sheng)、動物表演、重要倉儲(chu)單(dan)位(wei)養犬(quan)(quan),以及境外來津人(ren)員養犬(quan)(quan)的,到市公(gong)安(an)機關辦理養犬(quan)(quan)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辦理(li)養(yang)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ren),應當持公安機(ji)關開具的憑據攜(xie)犬到畜(chu)牧部門(men)指定(ding)的動(dong)物(wu)防疫(yi)機(ji)構(gou)或(huo)者動(dong)物(wu)診(zhen)療(liao)機(ji)構(gou)注射狂犬病(bing)疫(yi)苗,領取市畜(chu)牧部門(men)制發的犬類(lei)免(mian)疫(yi)證(zheng)(已(yi)取得犬類(lei)免(mian)疫(yi)證(zheng)的除(chu)外),并憑證(zheng)到公安機(ji)關領取養(yang)犬登記證(zheng)。

第十二條 已辦理養犬(quan)(quan)(quan)登(deng)記的(de)單位和個人(ren),每年(nian)度(du)應當攜犬(quan)(quan)(quan)到(dao)畜牧部門指(zhi)定(ding)的(de)動物防疫(yi)(yi)(yi)機(ji)構或者動物診(zhen)療機(ji)構注射狂犬(quan)(quan)(quan)病疫(yi)(yi)(yi)苗,領(ling)取本(ben)(ben)年(nian)度(du)犬(quan)(quan)(quan)類免(mian)疫(yi)(yi)(yi)證,并(bing)憑(ping)注射證明、本(ben)(ben)年(nian)度(du)犬(quan)(quan)(quan)類免(mian)疫(yi)(yi)(yi)證辦理養犬(quan)(quan)(quan)注冊。

第十三條 所(suo)養(yang)犬死亡(wang)、丟(diu)失的,養(yang)犬人(ren)應當自所(suo)養(yang)犬死亡(wang)、丟(diu)失之日起十(shi)五(wu)日內辦理注(zhu)銷登記手(shou)續。

所(suo)養犬買賣、贈與他人(ren)或(huo)者(zhe)隨單位(wei)、個人(ren)遷移的(de),應當自受讓、受贈或(huo)者(zhe)遷移之日起(qi)十(shi)五日內辦理變(bian)更登記手續。

禁止重(zhong)(zhong)點管(guan)(guan)理(li)(li)區(qu)(qu)所養犬(quan)到(dao)一般(ban)管(guan)(guan)理(li)(li)區(qu)(qu)登記(ji)。一般(ban)管(guan)(guan)理(li)(li)區(qu)(qu)所養犬(quan)遷移(yi)到(dao)重(zhong)(zhong)點管(guan)(guan)理(li)(li)區(qu)(qu)的(de),應(ying)當重(zhong)(zhong)新辦(ban)理(li)(li)養犬(quan)登記(ji)。

第十四條 養(yang)犬應當(dang)繳納養(yang)犬管(guan)理服務費。

重(zhong)點(dian)管(guan)理區內(nei)養犬,第(di)一(yi)年(nian)度每只繳(jiao)(jiao)納一(yi)千(qian)元(yuan);以(yi)后每年(nian)度繳(jiao)(jiao)納五百元(yuan)。市(shi)人(ren)民政府可以(yi)根據實際情(qing)況,對(dui)重(zhong)點(dian)管(guan)理區養犬管(guan)理服務(wu)費的收取標準進行調(diao)整,報市(shi)人(ren)民代(dai)表大會常務(wu)委(wei)員會備案。

一(yi)般管理區內的養犬管理服(fu)務費應當低于重(zhong)點管理區,具體的收取(qu)標準(zhun)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報(bao)市人民政府批準(zhun)。

第十五條 部(bu)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單位因工作特殊需(xu)要養(yang)犬(quan)(quan)的,免收養(yang)犬(quan)(quan)管理(li)服務(wu)費。

盲人(ren)養(yang)(yang)導盲犬(quan)(quan)和肢體重(zhong)殘人(ren)養(yang)(yang)扶助(zhu)犬(quan)(quan)的,憑(ping)《中華人(ren)民共和國殘疾人(ren)證》免收(shou)養(yang)(yang)犬(quan)(quan)管理服(fu)務費。獨居的生活困難的鰥寡老人(ren)養(yang)(yang)犬(quan)(quan)的,減(jian)半收(shou)取第一(yi)年度的管理服(fu)務費。

第十六條 養犬繳納(na)的費(fei)用(yong)集中上繳國庫(ku),納(na)入財政(zheng)預(yu)算(suan)管理(li)。養犬管理(li)工作以及服務需(xu)要支(zhi)(zhi)出(chu)的費(fei)用(yong),由政(zheng)府財政(zheng)預(yu)算(suan)列支(zhi)(zhi)。

第十七條 開辦犬(quan)(quan)類養殖場、犬(quan)(quan)類交(jiao)易(yi)市(shi)場和為犬(quan)(quan)類服(fu)務(wu)的醫療機(ji)構,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deng)記,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五(wu)日內向公(gong)安機(ji)關備(bei)案。

重點(dian)管(guan)理區(qu)內,禁(jin)止(zhi)開辦(ban)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禁(jin)止(zhi)舉(ju)辦(ban)犬類的展覽展銷(xiao)活動(dong)。

禁止在犬(quan)類養(yang)殖(zhi)場和犬(quan)類交易市(shi)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cong)事(shi)犬(quan)類交易。

出售犬類必須出具畜(chu)牧部門核發的動物檢疫(yi)證(zheng)明和犬類免疫(yi)證(zheng)。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fu)可以在重大節(jie)假日或者舉辦重大活動期(qi)間劃定范圍,禁(jin)止攜犬進入。

區(qu)、縣人(ren)民政府(fu)可以在(zai)本行政區(qu)域內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入。

第十九條 養(yang)犬人必須遵守下列(lie)規定:

(一)攜犬出戶(hu)(hu)時攜帶養(yang)犬登(deng)記證,由成年人(ren)用束犬鏈牽領(ling),并應當(dang)避讓他人(ren),特別是(shi)避讓老年人(ren)、殘疾人(ren)、孕婦和兒童;因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kuang)攜犬出戶(hu)(hu)時,將犬裝在犬籠內,不得(de)牽領(ling)。

(二)攜犬(quan)乘坐電梯(ti)的,應當(dang)避開乘坐電梯(ti)的高峰時(shi)間,并為犬(quan)戴嘴套(tao)或者(zhe)將(jiang)犬(quan)裝入(ru)犬(quan)籠(long)、犬(quan)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zhu)委員會可以根據實(shi)際情況(kuang)確定禁止攜犬(quan)進入(ru)電梯(ti)的時(shi)間。

(三(san))不得(de)攜(xie)犬乘(cheng)(cheng)坐(zuo)除客(ke)運(yun)出租車以(yi)外的公共交(jiao)通工具(ju),攜(xie)犬乘(cheng)(cheng)坐(zuo)客(ke)運(yun)出租車時(shi)須征得(de)駕駛人同意。

(四)不(bu)得攜(xie)犬進(jin)入市場、商店(dian)、商業街區、飯店(dian)、公(gong)(gong)園(yuan)、公(gong)(gong)共(gong)綠地、學(xue)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gong)(gong)共(gong)健身場所(suo)、游樂場、候車室和其他人員聚集的公(gong)(gong)共(gong)場所(suo)。

(五)在重點管理區(qu)攜犬出戶(hu)時(shi),攜犬人及(ji)時(shi)清(qing)除犬排泄的糞(fen)便。

(六)對烈性犬(quan)、大(da)型犬(quan)實行拴(shuan)養或者圈(quan)養。

(七(qi))不得虐待(dai)、遺(yi)棄所養犬。

(八(ba))不得妨礙、侵害他(ta)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干(gan)擾、影響相鄰(lin)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二十條 公民的(de)合(he)法權益因受到養(yang)犬妨礙、侵害或(huo)者(zhe)(zhe)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影響而發生糾紛的(de),當(dang)事(shi)人(ren)可(ke)以向人(ren)民調解(jie)委員會申請調解(jie),可(ke)以依照法律規定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huo)者(zhe)(zhe)要求賠償(chang),也可(ke)以向公安(an)機關舉報。

第二十一條 市公安(an)機關設立犬(quan)(quan)(quan)類(lei)留(liu)檢(jian)所。犬(quan)(quan)(quan)類(lei)留(liu)檢(jian)所收(shou)容(rong)的(de)犬(quan)(quan)(quan),自收(shou)容(rong)之日起三日內可以被(bei)認領(ling)、領(ling)養;無人(ren)認領(ling)、領(ling)養的(de),由(you)公安(an)機關處理。收(shou)容(rong)犬(quan)(quan)(quan)因病死亡,犬(quan)(quan)(quan)尸應(ying)當進(jin)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二條 所養犬(quan)(quan)傷害(hai)他人的,養犬(quan)(quan)人應當立即將(jiang)被傷害(hai)人送至(zhi)醫療(liao)衛生機構診治(zhi)并先行(xing)墊(dian)付(fu)醫療(liao)費,將(jiang)傷人犬(quan)(quan)及時送交公安機關設立的犬(quan)(quan)類(lei)留檢所,由畜牧(mu)部門(men)進行(xing)檢疫,醫療(liao)和檢疫所需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外地(di)人員攜(xie)犬(quan)(quan)來津的,必須(xu)持犬(quan)(quan)所(suo)(suo)在地(di)的縣級以上畜(chu)牧(mu)部門簽署(shu)的動(dong)物檢(jian)疫和(he)免疫證明,并經天津市畜(chu)牧(mu)部門和(he)公安(an)機關復核。攜(xie)犬(quan)(quan)進入(ru)重點(dian)管理區的,還須(xu)符合重點(dian)管理區的養犬(quan)(quan)條件。無動(dong)物檢(jian)疫和(he)免疫證明的,攜(xie)犬(quan)(quan)人應當將犬(quan)(quan)暫存在犬(quan)(quan)類(lei)(lei)留(liu)檢(jian)所(suo)(suo),經畜(chu)牧(mu)部門對犬(quan)(quan)進行檢(jian)疫和(he)免疫注射后,領取動(dong)物檢(jian)疫證明和(he)犬(quan)(quan)類(lei)(lei)免疫證。逗留(liu)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按照天津市正常養犬(quan)(quan)辦(ban)理登記手續(xu)。

境外人(ren)員攜犬(quan)在津(jin)入境的,依(yi)照《中(zhong)華人(ren)民(min)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fa)》的規定(ding)辦理;境外人(ren)員在其他地(di)區入境后攜犬(quan)來(lai)津(jin)的,依(yi)照前款規定(ding)辦理。

第二十四條 畜牧(mu)部(bu)門在檢疫或者檢查中發現狂犬(quan)(quan)時,應(ying)當(dang)依法(fa)采取撲滅(mie)措施。犬(quan)(quan)尸(shi)應(ying)當(dang)深(shen)埋或者焚燒,所需費用(yong)由養犬(quan)(quan)人負(fu)擔(dan)。

養犬人發現(xian)或(huo)者(zhe)懷疑所養犬有狂犬病癥狀時,應當及時送交(jiao)畜牧部門檢查。

第二十五條 禁止(zhi)將狂(kuang)犬和被狂(kuang)犬咬(yao)傷、咬(yao)死(si)的畜禽(qin)剝皮、出(chu)售(shou)、食用。禁止(zhi)亂棄死(si)犬和被狂(kuang)犬咬(yao)傷、咬(yao)死(si)的畜禽(qin)。

第二十六條 違(wei)反本條例規定,未(wei)辦理養犬登(deng)記或者(zhe)提供(gong)虛(xu)假證(zheng)(zheng)明材料騙取(qu)公(gong)安機(ji)關(guan)養犬登(deng)記的(de),由公(gong)安機(ji)關(guan)沒收其(qi)犬,注銷養犬登(deng)記證(zheng)(zheng),并可對單位處一(yi)千元(yuan)以(yi)上五千元(yuan)以(yi)下罰(fa)款,對個人處二百元(yuan)以(yi)上一(yi)千元(yuan)以(yi)下罰(fa)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ben)條例規定,攜犬(quan)出戶(hu)未攜帶養犬(quan)登記證的,由公安部(bu)門(men)暫扣其犬(quan),責令改正(zheng);不改正(zheng)的,沒收其犬(quan)。

違反(fan)本條例規(gui)定,未辦理養犬注冊(ce)的,由(you)公安(an)部門(men)暫(zan)扣其犬,責令改(gai)正,拒不改(gai)正的,沒(mei)收其犬,并可以對重點管理區內單位處一(yi)千元以上(shang)五千元以下罰(fa)(fa)款,個人處一(yi)百(bai)元以上(shang)五百(bai)元以下罰(fa)(fa)款;對一(yi)般管理區內單位或者個人處一(yi)百(bai)元以上(shang)五百(bai)元以下罰(fa)(fa)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fan)本條例(li)規定,在重點管(guan)理區內(nei)開辦(ban)犬(quan)(quan)(quan)類養殖場、犬(quan)(quan)(quan)類交易(yi)市場,舉辦(ban)犬(quan)(quan)(quan)類展(zhan)覽展(zhan)銷活動(dong)的,由公安機關沒收(shou)其犬(quan)(quan)(quan)和非法所得,并對(dui)單位處(chu)五千元(yuan)以上二萬元(yuan)以下罰款(kuan)(kuan),對(dui)個(ge)人(ren)處(chu)一千元(yuan)以上五千元(yuan)以下罰款(kuan)(kuan)。

第二十九條 違(wei)反本條例規定,在犬(quan)類養(yang)殖場、犬(quan)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gong)共(gong)場所從事犬(quan)類交易的,由公(gong)安機關沒收其犬(quan)和非法所得,并對出(chu)售(shou)人處(chu)一(yi)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li)第十(shi)九條第(一(yi))、(二(er))、(三(san))、(四)、(六)、(八(ba))項(xiang)規定(ding)的(de),由(you)公安機(ji)關(guan)(guan)予以(yi)警告,并可處一(yi)百(bai)元以(yi)上五百(bai)元以(yi)下(xia)罰款;情節嚴重(zhong)的(de),由(you)公安機(ji)關(guan)(guan)沒(mei)收其犬,并注銷犬類(lei)登記(ji)證。

違反(fan)本條例(li)第十(shi)九條第(五(wu))項規定的(de),由市容環(huan)衛部門責令其清(qing)除(chu),并(bing)可處五(wu)十(shi)元(yuan)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li)養犬變更、注銷(xiao)登記手(shou)續(xu)的,由(you)公安機(ji)關責令補辦手(shou)續(xu),并(bing)可處一百元以上(shang)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tiao)例第(di)(di)十(shi)七條(tiao)第(di)(di)四款、第(di)(di)二(er)十(shi)五條(tiao)規定(ding)的(de),由畜牧部門依(yi)照(zhao)國家(jia)法(fa)律、法(fa)規規定(ding)處罰。

第三十三條 養犬管(guan)(guan)理(li)機構(gou)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zhi)權、玩忽職(zhi)守(shou)、徇(xun)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zhe)上級主管(guan)(guan)部(bu)門給予行政處分(fen);構(gou)成犯罪的,依法(fa)追(zhui)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ri)起施行(xing)。1995年10月10日(ri)天(tian)津市第十二(er)屆人(ren)民代(dai)表大會(hui)(hui)常務委員會(hui)(hui)第十九次會(hui)(hui)議通過(guo)的《天(tian)津市養(yang)犬(quan)管理條例》同時(shi)廢止。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ben)站為(wei)注(zhu)冊(ce)用戶提供(gong)信息(xi)存儲空間(jian)服務,非“MAIGOO編(bian)輯”、“MAIGOO榜單研究(jiu)員”、“MAIGOO文(wen)(wen)章(zhang)編(bian)輯員”上(shang)傳提供(gong)的文(wen)(wen)章(zhang)/文(wen)(wen)字(zi)均是注(zhu)冊(ce)用戶自(zi)主發布上(shang)傳,不代表本(ben)站觀點(dian),版權歸(gui)原作(zuo)者所有,如有侵權、虛假信息(xi)、錯誤信息(xi)或任何問題,請及時(shi)聯系我們,我們將在第一(yi)時(shi)間(jian)刪除或更正。 申請刪除>> 糾錯>> 投訴侵權>> 網頁上(shang)相關信(xin)(xin)息的知識產權(quan)歸網站方所有(包括(kuo)但不(bu)限于文字(zi)、圖片、圖表、著作(zuo)權(quan)、商標權(quan)、為用戶提供的商業(ye)信(xin)(xin)息等),非經許可不(bu)得抄襲(xi)或使用。
提交說明: 快速提交發布>> 提交資訊幫助>> 注冊登錄>>
您還未登錄,依《網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布信息。點擊登錄>>如您還未注冊,可點擊注冊>>,感謝您的理解及支持!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暫無評論
相關推薦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 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 廣州市養犬登記規定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廣州市嚴格管理區內養犬,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本文小...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 重慶市養狗規定 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共7章、49條,對犬只免疫和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經營、犬只收容、犬只認領和領養作出...
蘇州市養犬規定 蘇州最新養犬管理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是什么?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蘇州市養犬規定共5章、33條,對犬只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收容與領養...
北京市養犬新規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最新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本文小編帶來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原...
展會推薦
展會聚焦
熱門展會
2024年04月20日-05月30日
地點:壽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二十五屆中國(壽光)國際蔬菜科技博覽會,第25屆菜博會2024
2024年04月21日-23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95屆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2024濟南全國汽配會
2024年04月25日-05月04日
地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館(天竺)、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老館(靜安莊)
距開幕 2
2024第十八屆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2024北京車展
2024年05月01日-04日
地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8
2024東莞春季國際車展,第二十四屆廣東國際汽車展示交易會·春季
2024年05月08日-10日
地點:寧波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距開幕 15
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覽會,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
2024年05月12日-14日
地點:鄭州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
2024第15屆鄭州消防安全及應急產業博覽會,鄭州消防展2024
2024年05月15日-17日
地點:廣州市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22
2024年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汽車技術展覽會,AUTOTECH 2024廣州展
2024年06月12日-14日
地點:上海世博展覽館
距開幕 50
2024第十屆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第10屆上交會2024
2024年06月19日-21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57
2024第十四屆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覽會,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2024
2024年06月26日-30日
地點:新疆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64
第八屆中國—亞歐博覽會,2024年亞歐博覽會
2024年07月08日-11日
地點:廣交會展館、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76
2024第26屆中國(廣州)國際建筑裝飾博覽會,2024廣州建博會
2024年08月03日-05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02
2024第30屆北京國際美博會,CIBE北京國際美博會2024
2024年08月08日-11日
地點:長沙紅星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07
2024長沙百貨會,2024第11屆中國(長沙)百貨批發市場商品交易會暨網紅選品會
2024年09月01日-04日
地點:沈陽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131
2024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裝備制造業博覽會,中國制博會2024
2024年09月08日-11日
地點:廈門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38
2024第二十四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第24屆廈門投洽會2024
2024年09月10日-13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140
2024第二十九屆中國國際家具展覽會,第29屆上海家具展2024
2024年09月24日-28日
地點: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54
第21屆中國—東盟博覽會,2024年東博會
2024年09月25日-27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55
2024年第三十二屆中國國際信息通信展覽會,第32屆PT展2024
2024年10月22日-26日
地點:燈都古鎮會展中心
距開幕 182
2024第31屆中國古鎮國際燈飾博覽會,2024年古鎮燈博會
2024年11月05日-10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2024年上海進博會
2024年11月05日-08日
地點:余姚中塑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中國(余姚)國際塑料博覽會曁第25屆中國塑料博覽會
2024年11月12日-17日
地點:珠海國際航展中心
距開幕 203
2024第十五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2024中國航展,2024珠海航展
2024年11月22日-25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213
2024第五屆長三角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第5屆長三角文博會2024
2024年12月18日-20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239
2024第二十屆中國(上海)國際壓鑄展覽會,上海壓鑄展2024
2024年01月18日-22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全國年貨購物節暨第二十一屆濟南年貨會,2024濟南年貨會
2024年01月23日-02月0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27屆中國(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2024年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
2024年04月11日-1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12屆成都汽車消費節暨第8屆房車生活節
2024年01月23日-02月07日
地點:西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十九屆西安新春年貨購物節,西安年貨會2024
2024年04月13日-18日
地點: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四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第四屆消博會2024
2024年03月01日-03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中國糖果零食展覽會,中國糖果零食展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