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视频下载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名品資訊 上傳提供 2024-10-19 評論 0
摘要: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本文小編帶來了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原文,下面一起來看天津市養犬規定內容吧。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wei)加強(qiang)養(yang)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kang)和(he)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he)市容(rong)環(huan)境,根據(ju)有關法律、法規(gui)的規(gui)定,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制定本(ben)條例。

第二條 在天津市行(xing)政區域(yu)內從事犬(quan)類飼養(yang)、買(mai)賣以(yi)及其他經(jing)營、服務活(huo)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天津市對養犬實行養犬人自律、有關(guan)部門嚴格管理、社(she)會公(gong)眾監督的(de)原則。

第四條 天(tian)津市各級(ji)人民政府負(fu)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公安(an)機關是養犬(quan)(quan)管理(li)的(de)主(zhu)管部門,負責(ze)養犬(quan)(quan)登(deng)記、查(cha)處違規(gui)養犬(quan)(quan)行(xing)為;畜牧、衛(wei)生、工商、市容環衛(wei)等部門按照職責(ze)分工,共(gong)同(tong)做好(hao)養犬(quan)(quan)管理(li)工作。

負責(ze)養犬管理工作的有關部門應當健全管理制度(du),推行執法(fa)責(ze)任(ren)制,實(shi)現嚴格執法(fa)、文明(ming)執法(fa)。

第五條 居民委員會(hui)、村民委員會(hui)應當配(pei)合有關(guan)部(bu)門做(zuo)好養犬管理工作。

居民(min)委(wei)員會(hui)(hui)(hui)、村(cun)民(min)委(wei)員會(hui)(hui)(hui)或(huo)者(zhe)業主委(wei)員會(hui)(hui)(hui)可(ke)以就本居住(zhu)區養犬(quan)管(guan)理(li)的有關事項依法制定公(gong)約(yue),并組織實(shi)施。

第六條 天津(jin)市外(wai)環(huan)線(xian)以內地(di)區和(he)外(wai)環(huan)線(xian)以外(wai)的(de)城市建成(cheng)區為養犬重點管(guan)理(li)區,外(wai)環(huan)線(xian)以外(wai)的(de)農村(cun)為養犬一般(ban)管(guan)理(li)區。

外環線(xian)以(yi)(yi)內尚未實(shi)行城市化(hua)管(guan)理(li)的農村養犬,可以(yi)(yi)按照一般管(guan)理(li)區(qu)(qu)管(guan)理(li)。經區(qu)(qu)、縣(xian)人民政府決定,一般管(guan)理(li)區(qu)(qu)的特(te)定區(qu)(qu)域可以(yi)(yi)按照重(zhong)點管(guan)理(li)區(qu)(qu)進行管(guan)理(li)。

第七條 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zhi)準飼養(yang)一只(zhi)小(xiao)型觀賞犬;禁止個人飼養(yang)烈(lie)性犬、大型犬。

小型(xing)觀賞犬的品種與體(ti)高標準,由(you)市公安機(ji)關會同(tong)市畜牧部門(men)確定(ding)并公布。

第八條 個人養(yang)犬應(ying)當符合下列條(tiao)件:

(一)具(ju)有天(tian)津市常(chang)住戶口(kou)、暫住證件或者(zhe)其他(ta)合法身份證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獨(du)戶居住條件。

第九條 單位(wei)養犬應當符合(he)下列條件:

(一)國家級文物保護單(dan)(dan)(dan)位(wei)、危(wei)險物品(pin)存(cun)放單(dan)(dan)(dan)位(wei)、重要倉儲單(dan)(dan)(dan)位(wei)、動物表(biao)演單(dan)(dan)(dan)位(wei)以(yi)及部隊、公安、科(ke)研、醫療衛生等單(dan)(dan)(dan)位(wei),因(yin)工(gong)作特殊需要養犬;

(二)有遠離居民區的飼養場地,有專人負(fu)責(ze)馴養管理,不影響(xiang)周邊居民正常生活(huo);

(三(san))有安全(quan)、牢固的(de)犬籠、犬舍等飼(si)養、管(guan)理(li)設施和(he)健(jian)全(quan)的(de)安全(quan)管(guan)理(li)制度。

第十條 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養犬,應當經公安機關登記,領取(qu)養犬登記證(zheng)。

單位和個人(ren)養犬(quan)到其所在地的公(gong)安派出所辦理(li)養犬(quan)登記(ji);其中部隊(dui)、公(gong)安、科研、醫療衛生、動物表演、重要倉儲單位養犬(quan),以及境外來津人(ren)員養犬(quan)的,到市公(gong)安機(ji)關(guan)辦理(li)養犬(quan)登記(ji)。

第十一條 申請(qing)辦理(li)養(yang)犬登記(ji)的(de)單位和(he)個人,應當持公(gong)安(an)機關開具的(de)憑(ping)據(ju)攜犬到畜牧部(bu)門指(zhi)定的(de)動物(wu)防疫(yi)機構或者動物(wu)診(zhen)療機構注射狂犬病疫(yi)苗,領(ling)取(qu)市(shi)畜牧部(bu)門制(zhi)發的(de)犬類(lei)免(mian)疫(yi)證(zheng)(zheng)(已取(qu)得(de)犬類(lei)免(mian)疫(yi)證(zheng)(zheng)的(de)除外(wai)),并(bing)憑(ping)證(zheng)(zheng)到公(gong)安(an)機關領(ling)取(qu)養(yang)犬登記(ji)證(zheng)(zheng)。

第十二條 已辦(ban)理(li)養(yang)犬(quan)(quan)登記的(de)單位和個人,每年度(du)應當攜犬(quan)(quan)到(dao)畜(chu)牧部門指定的(de)動(dong)物防疫(yi)(yi)機構或者動(dong)物診療機構注(zhu)(zhu)射(she)狂(kuang)犬(quan)(quan)病疫(yi)(yi)苗,領取本年度(du)犬(quan)(quan)類(lei)免疫(yi)(yi)證(zheng),并憑注(zhu)(zhu)射(she)證(zheng)明、本年度(du)犬(quan)(quan)類(lei)免疫(yi)(yi)證(zheng)辦(ban)理(li)養(yang)犬(quan)(quan)注(zhu)(zhu)冊。

第十三條 所養(yang)犬(quan)死亡、丟失的,養(yang)犬(quan)人應當自(zi)所養(yang)犬(quan)死亡、丟失之(zhi)日起十五(wu)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所(suo)養犬買賣、贈與他人或(huo)者隨單位、個人遷移(yi)的,應當(dang)自受讓、受贈或(huo)者遷移(yi)之(zhi)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bian)更登記手(shou)續。

禁止重點(dian)管(guan)(guan)理(li)區(qu)(qu)所養犬(quan)到一般管(guan)(guan)理(li)區(qu)(qu)登記。一般管(guan)(guan)理(li)區(qu)(qu)所養犬(quan)遷移到重點(dian)管(guan)(guan)理(li)區(qu)(qu)的(de),應當重新辦理(li)養犬(quan)登記。

第十四條 養犬應當(dang)繳納養犬管理服務(wu)費。

重(zhong)(zhong)點(dian)管(guan)理(li)區(qu)內(nei)養犬,第一年度(du)(du)每只(zhi)繳納(na)一千(qian)元(yuan)(yuan);以后每年度(du)(du)繳納(na)五百元(yuan)(yuan)。市人民政(zheng)府可以根(gen)據實(shi)際情況,對重(zhong)(zhong)點(dian)管(guan)理(li)區(qu)養犬管(guan)理(li)服務費(fei)的收取標準進行(xing)調整,報市人民代表大會(hui)常務委員會(hui)備案。

一般管(guan)理(li)(li)(li)區內的養犬管(guan)理(li)(li)(li)服務費應當低于重點管(guan)理(li)(li)(li)區,具(ju)體的收(shou)取標準(zhun)由所(suo)在區、縣人(ren)民政府根據實(shi)際情況確(que)定,報市人(ren)民政府批準(zhun)。

第十五條 部隊、公安、科研、醫(yi)療衛生單(dan)位因工(gong)作特殊需要養(yang)犬(quan)(quan)的,免收養(yang)犬(quan)(quan)管理服務費。

盲(mang)人(ren)養(yang)導盲(mang)犬(quan)(quan)(quan)和(he)肢體重(zhong)殘人(ren)養(yang)扶助犬(quan)(quan)(quan)的,憑《中華(hua)人(ren)民(min)共和(he)國殘疾人(ren)證》免收養(yang)犬(quan)(quan)(quan)管理服務(wu)費。獨居的生活困難的鰥(guan)寡老人(ren)養(yang)犬(quan)(quan)(quan)的,減(jian)半收取第一(yi)年度的管理服務(wu)費。

第十六條 養(yang)犬繳納的(de)(de)費用(yong)集中(zhong)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suan)(suan)管(guan)理。養(yang)犬管(guan)理工作以及服務需(xu)要支出的(de)(de)費用(yong),由(you)政府財政預算(suan)(suan)列支。

第十七條 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shi)場和為犬類服務的醫療機構,應(ying)當依法(fa)辦理工商登記,并(bing)在領(ling)取營(ying)業執(zhi)照后五日內(nei)向公安機關備案。

重點管(guan)理區內,禁止(zhi)開辦犬(quan)類(lei)養殖場(chang)、犬(quan)類(lei)交(jiao)易市場(chang),禁止(zhi)舉辦犬(quan)類(lei)的(de)展(zhan)覽展(zhan)銷活動。

禁止在犬(quan)類養殖場(chang)和犬(quan)類交易市場(chang)以外的公(gong)共場(chang)所從事犬(quan)類交易。

出(chu)售犬(quan)類(lei)必須出(chu)具畜(chu)牧部門核發的(de)動物檢疫證明和犬(quan)類(lei)免疫證。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可(ke)以在重(zhong)大節假(jia)日(ri)或(huo)者舉辦重(zhong)大活動(dong)期間劃定范(fan)圍(wei),禁止攜犬進(jin)入。

區、縣人(ren)民政(zheng)府可以在本(ben)行政(zheng)區域內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jin)入。

第十九條 養犬人必須遵守(shou)下列規定:

(一)攜(xie)犬(quan)(quan)出戶時攜(xie)帶養(yang)犬(quan)(quan)登記證,由成年人(ren)(ren)(ren)(ren)用束犬(quan)(quan)鏈(lian)牽(qian)領(ling),并應當避讓他人(ren)(ren)(ren)(ren),特別是避讓老年人(ren)(ren)(ren)(ren)、殘疾(ji)人(ren)(ren)(ren)(ren)、孕婦和兒(er)童(tong);因檢(jian)疫、診(zhen)療(liao)等特殊情(qing)況(kuang)攜(xie)犬(quan)(quan)出戶時,將犬(quan)(quan)裝在犬(quan)(quan)籠(long)內,不得(de)牽(qian)領(ling)。

(二)攜犬(quan)乘(cheng)坐(zuo)電梯的(de),應(ying)當避開乘(cheng)坐(zuo)電梯的(de)高(gao)峰時間(jian),并(bing)為犬(quan)戴嘴套或者(zhe)將犬(quan)裝入(ru)犬(quan)籠、犬(quan)袋。居民委(wei)員會(hui)、村民委(wei)員會(hui)、業主委(wei)員會(hui)可以根據實(shi)際情況(kuang)確定禁止攜犬(quan)進入(ru)電梯的(de)時間(jian)。

(三)不得攜犬乘(cheng)坐除客(ke)(ke)運(yun)出租(zu)車以外的公(gong)共交通工具,攜犬乘(cheng)坐客(ke)(ke)運(yun)出租(zu)車時須(xu)征(zheng)得駕駛人同意(yi)。

(四)不得(de)攜犬進入市場(chang)、商(shang)店(dian)、商(shang)業街區、飯店(dian)、公(gong)園、公(gong)共(gong)(gong)綠地、學校(xiao)、醫院(yuan)、展覽館、影劇院(yuan)、體育場(chang)館、社區公(gong)共(gong)(gong)健身場(chang)所、游樂場(chang)、候車室和其他人(ren)員聚集的公(gong)共(gong)(gong)場(chang)所。

(五(wu))在重點管理(li)區攜犬(quan)出(chu)戶時,攜犬(quan)人及時清除犬(quan)排泄的糞(fen)便。

(六)對烈性犬(quan)(quan)、大型犬(quan)(quan)實行拴(shuan)養(yang)或者圈養(yang)。

(七)不得(de)虐待、遺棄所養犬。

(八)不(bu)得(de)(de)妨礙、侵害他人的(de)合法(fa)權益,不(bu)得(de)(de)干擾(rao)、影響相鄰居民的(de)正常生活。

第二十條 公民(min)的合法(fa)權益因(yin)受到養犬妨礙(ai)、侵害或者(zhe)(zhe)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影響而(er)發(fa)生糾(jiu)紛的,當(dang)事人(ren)可(ke)以向人(ren)民(min)調解委員會申請(qing)(qing)調解,可(ke)以依照法(fa)律(lv)規定請(qing)(qing)求停止侵害、排除(chu)妨礙(ai)、消除(chu)影響或者(zhe)(zhe)要求賠(pei)償,也可(ke)以向公安機(ji)關舉報(bao)。

第二十一條 市公安機關(guan)設(she)立犬(quan)(quan)(quan)類留檢所(suo)。犬(quan)(quan)(quan)類留檢所(suo)收(shou)容(rong)(rong)的犬(quan)(quan)(quan),自收(shou)容(rong)(rong)之日起三日內可以(yi)被認(ren)領、領養;無人認(ren)領、領養的,由公安機關(guan)處(chu)理(li)。收(shou)容(rong)(rong)犬(quan)(quan)(quan)因病死(si)亡,犬(quan)(quan)(quan)尸應當進行無害化處(chu)理(li)。

第二十二條 所養犬傷害他人(ren)(ren)的,養犬人(ren)(ren)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ren)(ren)送至醫療衛生機構(gou)診治并先行墊(dian)付醫療費(fei),將傷人(ren)(ren)犬及時(shi)送交公安機關設立的犬類留檢所,由(you)(you)畜牧部門(men)進(jin)行檢疫,醫療和(he)檢疫所需費(fei)用由(you)(you)相(xiang)關責任人(ren)(ren)承擔。

第二十三條 外(wai)地(di)人員攜(xie)犬(quan)來(lai)津的(de)(de),必須(xu)持犬(quan)所(suo)(suo)在地(di)的(de)(de)縣級以上畜(chu)牧部門(men)簽署(shu)的(de)(de)動物(wu)檢(jian)疫(yi)(yi)(yi)(yi)和(he)免(mian)疫(yi)(yi)(yi)(yi)證(zheng)明,并經天(tian)津市(shi)畜(chu)牧部門(men)和(he)公(gong)安機關復核。攜(xie)犬(quan)進入重點(dian)管理(li)區的(de)(de),還須(xu)符合重點(dian)管理(li)區的(de)(de)養犬(quan)條件。無動物(wu)檢(jian)疫(yi)(yi)(yi)(yi)和(he)免(mian)疫(yi)(yi)(yi)(yi)證(zheng)明的(de)(de),攜(xie)犬(quan)人應當將犬(quan)暫(zan)存在犬(quan)類(lei)留檢(jian)所(suo)(suo),經畜(chu)牧部門(men)對犬(quan)進行檢(jian)疫(yi)(yi)(yi)(yi)和(he)免(mian)疫(yi)(yi)(yi)(yi)注射后,領取動物(wu)檢(jian)疫(yi)(yi)(yi)(yi)證(zheng)明和(he)犬(quan)類(lei)免(mian)疫(yi)(yi)(yi)(yi)證(zheng)。逗留時間超過(guo)三個月的(de)(de),按照(zhao)天(tian)津市(shi)正常養犬(quan)辦理(li)登記手續(xu)。

境(jing)(jing)外人員(yuan)攜(xie)犬在(zai)津(jin)入(ru)境(jing)(jing)的(de),依照《中(zhong)華(hua)人民(min)共和國進出境(jing)(jing)動植(zhi)物檢疫法》的(de)規(gui)定(ding)辦理(li);境(jing)(jing)外人員(yuan)在(zai)其他地(di)區入(ru)境(jing)(jing)后攜(xie)犬來(lai)津(jin)的(de),依照前款規(gui)定(ding)辦理(li)。

第二十四條 畜牧部門在檢(jian)疫(yi)或者(zhe)檢(jian)查中發現狂犬(quan)時,應當依法采(cai)取撲滅(mie)措施。犬(quan)尸應當深埋(mai)或者(zhe)焚燒,所需費用(yong)由養犬(quan)人負擔(dan)。

養犬人發(fa)現或(huo)者懷疑(yi)所養犬有狂犬病癥狀時(shi),應當及時(shi)送交(jiao)畜牧部門檢查。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將狂犬和(he)被狂犬咬(yao)傷、咬(yao)死(si)(si)的(de)畜禽剝皮(pi)、出售、食用。禁止亂(luan)棄死(si)(si)犬和(he)被狂犬咬(yao)傷、咬(yao)死(si)(si)的(de)畜禽。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quan)登(deng)記或者(zhe)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安機關(guan)養犬(quan)登(deng)記的,由(you)公安機關(guan)沒(mei)收(shou)其犬(quan),注銷養犬(quan)登(deng)記證,并(bing)可(ke)對(dui)單位處(chu)一千(qian)(qian)元(yuan)(yuan)以(yi)(yi)(yi)上五千(qian)(qian)元(yuan)(yuan)以(yi)(yi)(yi)下罰(fa)款,對(dui)個人處(chu)二(er)百元(yuan)(yuan)以(yi)(yi)(yi)上一千(qian)(qian)元(yuan)(yuan)以(yi)(yi)(yi)下罰(fa)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tiao)例規定,攜犬出戶未攜帶養犬登(deng)記證的(de),由(you)公安(an)部門(men)暫扣其犬,責令(ling)改正;不(bu)改正的(de),沒(mei)收其犬。

違(wei)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li)養犬注冊的,由公安部(bu)門暫扣其犬,責(ze)令改(gai)正,拒(ju)不改(gai)正的,沒(mei)收其犬,并可以(yi)(yi)對重點管理(li)區內單(dan)位(wei)處一千(qian)(qian)元(yuan)以(yi)(yi)上(shang)五千(qian)(qian)元(yuan)以(yi)(yi)下(xia)罰款(kuan),個(ge)人處一百元(yuan)以(yi)(yi)上(shang)五百元(yuan)以(yi)(yi)下(xia)罰款(kuan);對一般管理(li)區內單(dan)位(wei)或者個(ge)人處一百元(yuan)以(yi)(yi)上(shang)五百元(yuan)以(yi)(yi)下(xia)罰款(kuan)。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gui)定,在重點(dian)管(guan)理區內開辦(ban)犬(quan)類(lei)養殖場、犬(quan)類(lei)交易市場,舉辦(ban)犬(quan)類(lei)展覽(lan)展銷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沒(mei)收其犬(quan)和非法所(suo)得,并(bing)對(dui)單位(wei)處五(wu)(wu)千元(yuan)以(yi)上(shang)(shang)二萬元(yuan)以(yi)下罰款,對(dui)個人處一千元(yuan)以(yi)上(shang)(shang)五(wu)(wu)千元(yuan)以(yi)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tiao)例規定(ding),在犬(quan)(quan)類養殖場(chang)(chang)、犬(quan)(quan)類交易(yi)(yi)市場(chang)(chang)以(yi)外(wai)的(de)公(gong)共(gong)場(chang)(chang)所(suo)從事犬(quan)(quan)類交易(yi)(yi)的(de),由公(gong)安機關沒(mei)收其犬(quan)(quan)和(he)非法所(suo)得,并對出售人處一百元以(yi)上五百元以(yi)下罰款。

第三十條 違(wei)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yi))、(二)、(三)、(四)、(六(liu))、(八(ba))項規(gui)定的,由公(gong)安機(ji)關(guan)予(yu)以警告,并可(ke)處一(yi)百元以上五(wu)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gong)安機(ji)關(guan)沒收其(qi)犬,并注銷(xiao)犬類(lei)登記證。

違反本條(tiao)例第(di)十九條(tiao)第(di)(五(wu))項規定的(de),由市容環衛(wei)部門責(ze)令其清(qing)除,并可處五(wu)十元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wei)反本條例規(gui)定,未(wei)辦(ban)(ban)理養犬變更、注(zhu)銷(xiao)登記手續的(de),由公安機關責令補辦(ban)(ban)手續,并可處一百(bai)元以上(shang)五(wu)百(bai)元以下罰(fa)款。

第三十二條 違(wei)反(fan)本(ben)條(tiao)(tiao)例第(di)十七條(tiao)(tiao)第(di)四款、第(di)二十五(wu)條(tiao)(tiao)規(gui)定(ding)的,由畜牧部(bu)門依照國(guo)家法律、法規(gui)規(gui)定(ding)處罰。

第三十三條 養犬(quan)管理機(ji)構及其工作人員濫(lan)用職(zhi)權、玩(wan)忽職(zhi)守、徇(xun)私(si)舞弊的(de)(de),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zhu)管部門(men)給(gei)予(yu)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de)(de),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0月10日天津市(shi)第十(shi)二屆人民(min)代(dai)表大會常務(wu)委(wei)員會第十(shi)九(jiu)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shi)養(yang)犬管理條例》同時廢止(zhi)。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站為(wei)注(zhu)冊(ce)用戶提供信(xin)息(xi)存儲空(kong)間服務(wu),非“MAIGOO編(bian)輯”、“MAIGOO榜(bang)單研究員(yuan)”、“MAIGOO文章編(bian)輯員(yuan)”上傳(chuan)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shi)注(zhu)冊(ce)用戶自主發布(bu)上傳(chuan),不(bu)代表本站觀(guan)點(dian),版權(quan)歸(gui)原作(zuo)者所有(you),如有(you)侵權(quan)、虛假信(xin)息(xi)、錯(cuo)誤信(xin)息(xi)或任何問題(ti),請(qing)及時(shi)聯系我(wo)們,我(wo)們將在第(di)一時(shi)間刪除或更正。 申請刪除>> 糾錯>> 投訴侵權>> 網頁上相關信息的知識產權(quan)歸網站方所有(you)(包括(kuo)但(dan)不限于文字、圖片、圖表、著作權(quan)、商標(biao)權(quan)、為用(yong)戶(hu)提(ti)供的商業信息等),非經(jing)許可不得抄襲或使用(yong)。
提交(jiao)說明: 快速提交發布>> 提交資訊幫助>> 注冊登錄>>
您還未登錄,依《網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布信息。點擊登錄>>如您還未注冊,可點擊注冊>>,感謝您的理解及支持!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暫無評論
相關推薦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 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 廣州市養犬登記規定
廣州市狗證在哪里辦?廣州養狗需要什么手續?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廣州市嚴格管理區內養犬,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本文小...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 天津市養犬規定 最新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
天津市關于養狗的新政策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天津市...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 重慶市養狗規定 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
2023年重慶養狗新規定是什么?重慶市最新養犬管理條例共7章、49條,對犬只免疫和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經營、犬只收容、犬只認領和領養作出...
蘇州市養犬規定 蘇州最新養犬管理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
蘇州養寵物狗的規定是什么?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蘇州市養犬規定共5章、33條,對犬只免疫與登記、養犬行為規范、犬只收容與領養...
北京市養犬新規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最新
北京養寵物狗規定是什么?為加強養犬管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本文小編帶來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原...
展會推薦
展會聚焦
熱門展會
2024年04月20日-05月30日
地點:壽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二十五屆中國(壽光)國際蔬菜科技博覽會,第25屆菜博會2024
2024年04月21日-23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4第95屆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2024濟南全國汽配會
2024年04月25日-05月04日
地點: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館(天竺)、中國國際展覽中心老館(靜安莊)
距開幕 2
2024第十八屆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2024北京車展
2024年05月01日-04日
地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8
2024東莞春季國際車展,第二十四屆廣東國際汽車展示交易會·春季
2024年05月08日-10日
地點:寧波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距開幕 15
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覽會,2024寧波國際照明展
2024年05月12日-14日
地點:鄭州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
2024第15屆鄭州消防安全及應急產業博覽會,鄭州消防展2024
2024年05月15日-17日
地點:廣州市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22
2024年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汽車技術展覽會,AUTOTECH 2024廣州展
2024年06月12日-14日
地點:上海世博展覽館
距開幕 50
2024第十屆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第10屆上交會2024
2024年06月19日-21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57
2024第十四屆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覽會,深圳國際智能家居展2024
2024年06月26日-30日
地點:新疆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64
第八屆中國—亞歐博覽會,2024年亞歐博覽會
2024年07月08日-11日
地點:廣交會展館、保利世貿博覽館
距開幕 76
2024第26屆中國(廣州)國際建筑裝飾博覽會,2024廣州建博會
2024年08月03日-05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02
2024第30屆北京國際美博會,CIBE北京國際美博會2024
2024年08月08日-11日
地點:長沙紅星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07
2024長沙百貨會,2024第11屆中國(長沙)百貨批發市場商品交易會暨網紅選品會
2024年09月01日-04日
地點:沈陽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 131
2024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裝備制造業博覽會,中國制博會2024
2024年09月08日-11日
地點:廈門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38
2024第二十四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第24屆廈門投洽會2024
2024年09月10日-13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140
2024第二十九屆中國國際家具展覽會,第29屆上海家具展2024
2024年09月24日-28日
地點: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54
第21屆中國—東盟博覽會,2024年東博會
2024年09月25日-27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 155
2024年第三十二屆中國國際信息通信展覽會,第32屆PT展2024
2024年10月22日-26日
地點:燈都古鎮會展中心
距開幕 182
2024第31屆中國古鎮國際燈飾博覽會,2024年古鎮燈博會
2024年11月05日-10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2024年上海進博會
2024年11月05日-08日
地點:余姚中塑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 196
2024中國(余姚)國際塑料博覽會曁第25屆中國塑料博覽會
2024年11月12日-17日
地點:珠海國際航展中心
距開幕 203
2024第十五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2024中國航展,2024珠海航展
2024年11月22日-25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展中心
距開幕 213
2024第五屆長三角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第5屆長三角文博會2024
2024年12月18日-20日
地點: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 239
2024第二十屆中國(上海)國際壓鑄展覽會,上海壓鑄展2024
2024年01月18日-22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全國年貨購物節暨第二十一屆濟南年貨會,2024濟南年貨會
2024年01月23日-02月0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27屆中國(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2024年四川新春年貨購物節
2024年04月11日-14日
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12屆成都汽車消費節暨第8屆房車生活節
2024年01月23日-02月07日
地點:西安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十九屆西安新春年貨購物節,西安年貨會2024
2024年04月13日-18日
地點: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第四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第四屆消博會2024
2024年03月01日-03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已閉幕
2024中國糖果零食展覽會,中國糖果零食展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