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ning)夏回族自治區(qu)人民政府關于調整(zheng)全區(qu)最(zui)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寧(ning)政規(gui)發(fa)〔2024〕1號),從(cong)2024年3月(yue)1日(ri)起,寧(ning)夏最(zui)低工資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lei)區(qu):銀(yin)川市(shi)興慶區(qu)、金鳳區(qu)、西夏區(qu)、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shi),石嘴山市(shi)大武口區(qu)、惠農區(qu)、平羅縣,吳忠市(shi)利通區(qu)、青銅峽市(shi),中衛市(shi)沙坡頭(tou)區(qu)、中寧縣每人(ren)每月2050元(yuan)。
二類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同心(xin)縣(xian)(xian)、鹽池縣(xian)(xian),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xian)(xian)、隆(long)德縣(xian)(xian)、涇源縣(xian)(xian)、彭陽縣(xian)(xian),中衛市海原縣(xian)(xian)每人每月1900元(yuan)。
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yi)類區(qu)20元(yuan);二(er)類區(qu)18元(yuan)。
注:
1、月最低工(gong)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gong)資標準,包括職工(gong)個人應依法(fa)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gong)資標準(zhun)的(de)組成部分:
(1)延長工(gong)作時間的工(gong)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shu)工(gong)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gui)和國家規(gui)定(ding)的(de)勞動(dong)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補(bu)貼、上下班交(jiao)通費(fei)補(bu)貼、住房(fang)補(bu)貼等(d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