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是指對(dui)投入使(shi)用的房屋建筑和附屬配套設(she)施(shi)及場地進行經營(ying)性(xing)管理,并向(xiang)住用人提供多(duo)方面、綜(zong)合有償服務的人員(yuan)。
①根據規劃,研究、制定所轄(xia)區域公共設(she)施綜合開發利用的方(fang)案;
②維(wei)護、管理(li)所(suo)轄(xia)區內房屋(wu)、水、電、氣、消防及其(qi)他(ta)設施,組織(zhi)維(wei)修人(ren)員對發現(xian)的故障(zhang)進行維(wei)修,并就公共(gong)設施等事務與(yu)有關部門交涉;
③安排(pai)有關人員,對(dui)所轄區(qu)域提供(gong)安全、保衛服務;
④安排有關人員(yuan)對(dui)區(qu)內進(jin)行環(huan)境衛(wei)生(sheng)、綠化(hua)、美(mei)化(hua)等治理,開展區(qu)內文化(hua)建設(she);
⑤處理所轄(xia)區內(nei)出現的緊急(ji)情況(kuang),按(an)合同為(wei)住用(yong)人提供其他綜合服務。
1、住宅小區物業管(guan)理服務的高層管(guan)理人員
2、飯店(dian)、寫字樓物(wu)業(ye)管(guan)理的高層(ceng)管(guan)理人員
3、企事業(ye)單(dan)位(wei)物業(ye)管(guan)(guan)理的高層(ceng)管(guan)(guan)理人員
4、社區規劃(hua)與(yu)物業管理的高(gao)層管理人員
5、房地(di)產(chan)開發與營銷(xiao)服務的高層管(guan)理(li)人員
目前全國物業(ye)管(guan)理企業(ye)已超過3萬家(jia),從業人員突(tu)破300萬人。據(ju)專家(jia)預測(ce),我國(guo)每年至少需要新增15—20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物業管理已成為人才市場需求最大的10種職業之一。
薪資:¥2500-5000/月
適合人(ren)群:對房屋建筑及與(yu)之相配套的設(she)備、設(she)施(shi)和(he)相關場地進行(xing)專業化維修(xiu)、養(yang)護(hu)、管(guan)理以及維護(hu)相關區域內(nei)環境衛生和(he)公共(gong)秩序(xu),為(wei)業主、使(shi)用(yong)人(ren)提供服務的人(ren)員。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jia)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dao)德,并(bing)具(ju)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jing)濟學、管理科學與工(gong)程(cheng)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gong)作(zuo)滿10年,其中從(cong)事物業管理工(gong)作(zuo)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man)6年(nian),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man)4年(nian)。
(3)取得經濟學、管理(li)科學與(yu)工(gong)程或土建類(lei)大學本科學歷,工(gong)作滿(man)4年,其(qi)中(zhong)從事(shi)物業管理(li)工(gong)作滿(man)3年。
(4)取得經濟學(xue)、管(guan)理(li)科學(xue)與(yu)工(gong)程或土建類(lei)雙學(xue)士學(xue)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gong)作滿(man)3年,其(qi)中從事(shi)物業管(guan)理(li)工(gong)作滿(man)2年。
(5)取(qu)得(de)經濟學(xue)、管理科學(xue)與工程或土建類(lei)碩士(shi)學(xue)位,從(cong)事物(wu)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qu)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jian)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ye)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xiang)應學歷、學位的,工(gong)作(zuo)年限及從事(shi)物業管理工(gong)作(zuo)年限均增加(jia)2年。
2、符合考(kao)試報名條件的香(xiang)港.澳門居民,可(ke)以(yi)申請(qing)參加物(wu)業(ye)管理師資格考(kao)試。申請(qing)人(ren)在報名時應提(ti)交本人(ren)身份證(zheng)明、國務院教(jiao)育行政部門認可(ke)的相應專業(ye)學歷或者學位證(zheng)書(shu)、從(cong)事工作及(ji)物(wu)業(ye)管理相關實踐年(nian)限證(zheng)明。臺灣地區專業(ye)技(ji)術人(ren)員參加考(kao)試的辦法另(ling)行規定(ding)。
3、外(wai)籍(ji)專(zhuan)業(ye)人(ren)員(yuan)申(shen)請參(can)加物業(ye)管(guan)理(li)師(shi)資格考試.注冊和執業(ye)等管(guan)理(li)辦法(fa)另行制定。
1、符合認定考(kao)試條件的人員,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gong)商登記注冊所(suo)在地(di)(di)省、自(zi)治區、直(zhi)轄(xia)市(shi)房地(di)(di)產主管部門報送申請(qing)材料。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經當地人事行政部門復審合格后,由物業管理師資(zi)格認定(ding)考試考務機構向申請人核發準(zhun)考證。
3、參(can)加認定考試人員按照(zhao)有關規定,攜(xie)帶(dai)相(xiang)關證件,在準考證指定的(de)時間和地(di)點參(can)加考試。
4、認定考(kao)(kao)試(shi)結束(shu)后,各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shi)物業(ye)管理師(shi)資格認定考(kao)(kao)試(shi)管理部(bu)門將認定考(kao)(kao)試(shi)人員(yuan)申報(bao)材料、考(kao)(kao)試(shi)信息(xi)軟盤和(he)《物業(ye)管理師(shi)資格認定考(kao)(kao)試(shi)合格人員(yuan)情況匯(hui)總表(biao)》一(yi)并報(bao)全(quan)國認定考(kao)(kao)試(shi)辦公(gong)室。
5、全國認定考試(shi)(shi)辦公(gong)室組織有關專(zhuan)家對各地報送的申報人(ren)員(yuan)材(cai)料和(he)考試(shi)(shi)人(ren)員(yuan)成(cheng)績進行審(shen)核,將審(shen)核合格人(ren)員(yuan)名(ming)單進行公(gong)示(shi)。經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后(hou)(hou),由建設部、人(ren)事部審(shen)批后(hou)(hou)向社會公(gong)告獲得《中華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物業(ye)管(guan)理師資格證書》人(ren)員(yuan)的名(ming)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