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ang)(dang)我(wo)們(men)遇到不(bu)能協調解決的(de)糾紛時(shi),打(da)官(guan)(guan)(guan)司(si)是(shi)一種維護(hu)自身(shen)權益的(de)解決方式。打(da)官(guan)(guan)(guan)司(si)并不(bu)是(shi)那么(me)簡單(dan),除了復雜的(de)流程和(he)準備工作以外,當(dang)(dang)事人需要付出并不(bu)輕松(song)的(de)官(guan)(guan)(guan)司(si)費(fei)(fei)(fei)用(yong),比如律師費(fei)(fei)(fei)、訴訟(song)費(fei)(fei)(fei)等相關(guan)費(fei)(fei)(fei)用(yong)。其中有一些費(fei)(fei)(fei)用(yong)是(shi)不(bu)需要勝訴方支付的(de)。那么(me)打(da)官(guan)(guan)(guan)司(si)需要哪些費(fei)(fei)(fei)用(yong)?下面看看法(fa)院收費(fei)(fei)(fei)標(biao)準及律師收費(fei)(fei)(fei)一覽(lan)。
1、財產案件
(1)不超過1萬元(yuan)的,每件(jian)交(jiao)納50元(yuan);
(2)超過1萬(wan)元(yuan)至10萬(wan)元(yuan)的(de)部分(fen),按照2.5%交納;
(3)如果(guo)按(an)20萬計,一(yi)審(shen)的案件受理費(fei)預交300元。如果(guo)一(yi)方對一(yi)審(shen)判(pan)決不服的啟動(dong)二(er)審(shen)程序(xu)時,按(an)一(yi)審(shen)受理費(fei)預交。
2、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mei)件交(jiao)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ge),總(zong)額不超(chao)過1萬(wan)(wan)元,不另收費;超(chao)過1萬(wan)(wan)元的,超(chao)過部分按1%交(jiao)納。
(2)侵害姓名權(quan)(quan)、名稱權(quan)(quan)、肖(xiao)像(xiang)權(quan)(quan)、名譽(yu)權(quan)(quan)、榮譽(yu)權(quan)(quan)的(de)案件(jian),每(mei)件(jian)交(jiao)納50元至100元。
(3)侵(qin)害專利(li)權、著作權、商(shang)標權的(de)案件,每件交納(na)50元(yuan)至100元(yuan);有爭議(yi)金額,按財(cai)產案件的(de)收費標準交納(na)。
(4)勞動(dong)爭議案件,每件交(jiao)納30元至50元。
(5)其他非(fei)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zhi)50元。
如果原告要聘請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師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費標準不一樣,但最低不會低于1000元。律師案件代理費也分為一審代理、二審代理和執行代理。訴訟過程中,相關申請事項的收費,如保全費等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人民法院按照相應的標準收取。勝訴后,被告及時履行判決,那么,就不用申請執行程序,可以省去預交的執行費。更多+
1、無財產爭議案件:在6千(qian)-10萬(wan)元之間協商收(shou)取;外地的案件不涉及(ji)財產的,不低于2萬(wan)元。
2、法律文書:每份文書在6百-2千元之(zhi)間(jian)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按每件2千(qian)-1萬元(yuan)之間協商收(shou)費。
4、代辦公證:每件1千(qian)5-3千(qian)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每份為1千5-2萬(wan)元(yuan)之間協商收費(fei)。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xiang)協(xie)商(shang)收(shou)費(fei)。
1、一審階段爭議標的計算比例:
(1)在10萬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千(qian)元。
(2)在10萬元以上(shang)但在1百萬元以下部分6%。
(3)在1百(bai)萬(wan)元(yuan)以(yi)上(shang)但在5百(bai)萬(wan)元(yuan)以(yi)下部分5%。
(4)在5百萬(wan)元(yuan)以(yi)上但(dan)在1千萬(wan)元(yuan)以(yi)下部分3%。
(5)在1千(qian)萬(wan)元(yuan)以(yi)上(shang)但在5千(qian)萬(wan)元(yuan)以(yi)下(xia)部分(fen)1%。
(6)在5千萬元(yuan)以上部(bu)分0.5%。
2、二審階段
(1)未(wei)代理一(yi)審(shen)只(zhi)代理二審(shen)的案件,代理費按一(yi)審(shen)標準(zhun)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dai)理一(yi)審的案件,代(dai)理費(fei)(fei)按一(yi)審收費(fei)(fei)的二(er)分(fen)之一(yi)收費(fei)(fei),其他辦案費(fei)(fei)用不變。
(3)代(dai)理(li)二審(shen)后(hou)發(fa)回重(zhong)審(shen)的案件,代(dai)理(li)費(fei)按二審(shen)收(shou)費(fei)的二分之一收(shou)費(fei),其他辦案費(fei)用不變。
3、再審(申訴)階段
(1)未曾代(dai)(dai)理一、二審(shen)而(er)單(dan)獨代(dai)(dai)理再審(shen)(申訴)的案件,代(dai)(dai)理費(fei)(fei)按一審(shen)標(biao)準收費(fei)(fei),其他辦案費(fei)(fei)用不變(bian)。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更多+
在一般情況(kuang)下,律師(shi)費(fei)是由委托人承(cheng)擔,但(dan)是也存在有例(li)外的情況(kuang),出(chu)現這樣的情況(kuang)時,可以(yi)由敗訴方承(cheng)擔律師(shi)費(fei):
1、合同糾紛案件中(zhong),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2、著作(zuo)權民事糾紛案件。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4、專(zhuan)利糾紛案件。
5、擔保權糾(jiu)紛案(an)件。
6、不正當競爭案件。
7、人身損害賠償(chang)、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
8、仲裁案件。更多+
律(lv)師(shi)(shi)費是指(zhi)律(lv)師(shi)(shi)為委托人代理法律(lv)事(shi)務應當收取(qu)的(de)報(bao)酬。既(ji)然是報(bao)酬,律(lv)師(shi)(shi)付出(chu)勞動(dong),就應當得到相應報(bao)酬,與官(guan)司勝負無關,但(dan)律(lv)師(shi)(shi)風險代理除外(wai)。
律師風險代理就是人們所說的先“消費”后“埋單”,當事人將案件的敗訴風險全部轉嫁給代理律師,一旦官司敗訴,當事人就有權拒絕支付律師的代理費;代理律師打贏官司則能夠獲取高于普通代理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高額利潤。更多+
(1)前來(lai)辦公地點(dian):收費(fei)200元(yuan)/次,超過一小時(shi)的部(bu)分每小時(shi)加收100元(yuan)。
(2)約定地點:400元/次,超過一小時的部分每小時加收200元。更多+
(1)依法(fa)請(qing)求國家賠償的;
(2)請(qing)求給予(yu)社會保險待遇(yu)或者最低生活(huo)保障待遇(yu)的;
(3)請(qing)求(qiu)發給撫(fu)恤金(jin)(jin)、救濟金(jin)(jin)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de);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de);
(6)主(zhu)張因(yin)見義勇為行(xing)為產生的民事權(quan)益的。
(1)犯罪嫌疑人在被(bei)偵查(cha)機關第(di)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shi)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you)聘請律師的;
(2)公訴(su)案件中的(de)被害人(ren)及其(qi)法定(ding)代(dai)理人(ren)/近親屬,自案件移(yi)送審查(cha)起訴(su)之(zhi)日起,因經(jing)濟困難沒(mei)有委托訴(su)訟代(dai)理人(ren)的(de);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更多+
(1)殘疾人無固(gu)定(ding)生活來源的(de);
(2)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zhang)對(dui)(dui)象(xiang)、農村特(te)困定期救濟對(dui)(dui)象(xiang)、農村五保供養(yang)對(dui)(dui)象(xiang)或(huo)者領取失(shi)業保險(xian)金人員,無其他(ta)收入的;
(4)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bao)護社會公共利益(yi)致使自(zi)身合法權益(yi)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qi)近親屬請求(qiu)賠償或者補償的;
(5)確實需(xu)要(yao)免交(jiao)的(de)其他情形(xing)。
(1)因自然災(zai)害等不(bu)可抗力造成生(sheng)活(huo)困(kun)難,正(zheng)在接受社會(hui)救濟,或者家庭生(sheng)產經營難以為繼的;
(2)屬于國(guo)家規定的(de)(de)優撫(fu)、安(an)置(zhi)對象的(de)(de);
(3)社會福(fu)利機構和救助管(guan)理站(zhan);
(4)確實需要減交(jiao)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準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于30%。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