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試劑廢液收集原則是什么
1、嚴禁擅自丟棄、傾倒、遺撒 化學試劑廢液:實驗過(guo)程中(zhong)產生(sheng)的危險廢(fei)物(wu)應及時(shi)進行集(ji)(ji)中(zhong)收集(ji)(ji),實驗器皿清洗(xi)用(yong)水(shui)必須倒入(ru)廢(fei)液(ye)桶中(zhong),嚴禁向水(shui)池(chi)中(zhong)、下(xia)水(shui)管道、洗(xi)手間等處傾(qing)倒,如不(bu)慎遺撒應及時(shi)收集(ji)(ji)處理。
2、根據危險特性分類收集:化(hua)學試劑(ji)廢液(ye)收(shou)集桶統一配備,使用前張貼危險廢物標(biao)簽(qian),如實填(tian)寫標(biao)簽(qian)相關內容,過期(qi)試劑(ji)一律報廢處理。
3、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每一收集容器(qi)應隨附一份投放登記(ji)表(biao),如實記(ji)載危險(xian)廢物的名稱、種類(lei)、產生時間、數量及流向等(deng)內容并妥善保(bao)管,保(bao)存時間不少于5年。
4、桶裝化學試劑廢液須控制存量:大桶廢液(ye)裝入量一(yi)般控制在2/3左(zuo)右,不得超過4/5。
5、空瓶無害化處理:未經(jing)無害(hai)化(hua)處(chu)理的空(kong)瓶(ping),不可盛裝化(hua)學試劑廢(fei)液,建議(yi)按照(zhao)空(kong)試劑瓶(ping)申(shen)請回收和無害(hai)化(hua)處(chu)置。
二、如何處理廢舊化學試劑
廢舊化學試劑的處理(li)需要根(gen)據試劑的種類和性質進行分類處理(li)。一般來(lai)說,處理(li)廢舊化學試劑需要遵循以(yi)下處理(li)規定(ding):
1、遵循環保法律法規:廢舊化學試劑(ji)的(de)處理(li)需要遵循(xun)國(guo)家和(he)地(di)方(fang)的(de)環保法(fa)律(lv)法(fa)規,以確保處理(li)過程不會對環境和(he)人體造(zao)成危害。
2、分類處理:將廢舊的化學試劑根據其種類(lei)和性質進行分類(lei)處理,以(yi)便將其合(he)理地處置(zhi)。
3、安全處理:處理廢(fei)舊化學試劑需要采取(qu)安全措施,如穿戴防護設備、選擇合(he)適的(de)處理方法等(deng)。
4、環保處理:廢舊化(hua)學試劑的處(chu)(chu)理需要考(kao)慮環保因(yin)素,選(xuan)擇合(he)適的處(chu)(chu)理方法,如回收、再利(li)用、化(hua)學處(chu)(chu)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