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en)據(ju)新(xin)疆(jiang)維吾(wu)爾(er)自治區人民(min)政府發布的《關(guan)于調整新(xin)疆(jiang)維吾(wu)爾(er)自治區最(zui)低工資(zi)標準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ri)起(qi),新(xin)疆(jiang)最(zui)低工資(zi)標準上調,調整后的新(xin)疆(jiang)當地最(zui)低工資(zi)標準如下:
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zheng)后(hou)的小時最低工(gong)資標(biao)準
最低工(gong)資標準不包含(han)以下項目(mu):
(一(yi))延長工作(zuo)時間工資;
(二)中班(ban)、夜班(ban)、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shu)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lao)動者(zhe)福利(li)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