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注冊資本/企業規模 | 企業名稱 |
工商銀行ICBC | 35640625.71萬元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農業銀行 | 34998303.39萬元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銀行 | 29438779.12萬元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設銀行ccb | 25001097.75萬元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PSBC | 9238396.76萬元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銀行 | 7426272.66萬元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銀行 | 4893479.66萬元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銀行 | 4667909.50萬元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民生銀行 | 4378241.85萬元 |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浦發銀行 | 2935208.04萬元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 | 2521984.56萬元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廣發銀行CGB | 2178986.07萬元 |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銀行 | 2114298.43萬元 |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興業銀行 | 2077419.08萬元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華夏銀行 | 1538722.40萬元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證券 | 1482054.68萬元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銀行 | 1142489.48萬元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國泰君安 | 890461.08萬元 |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證券 | 869652.68萬元 |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廣發證券 | 762108.77萬元 |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建立(li)健全(quan)內部風險控(kong)制、監察與稽(ji)核(he)、財務管理(li)及人事管理(li)等制度(du),確保(bao)所(suo)托基金全(quan)部資產(chan)的安(an)全(quan);
2.對不同(tong)的(de)基金分(fen)別(bie)設置(zhi)賬戶,獨立核算,分(fen)賬管理,保證自身的(de)資產(chan)以及其(qi)托管的(de)不同(tong)基金之間在名冊(ce)登記(ji)、賬戶設置(zhi)、資金劃撥、賬冊(ce)記(ji)錄等方(fang)面相互獨立;
3.執行基金管理公司發出的投資指令(ling),負責(ze)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lai);
4.保管由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簽訂的(de)與基金有關的(de)重大合同及有關股(gu)權憑證;
5.監督基金(jin)(jin)(jin)管(guan)理(li)公(gong)司(si)的(de)(de)投(tou)資(zi)運作,如發(fa)現基金(jin)(jin)(jin)管(guan)理(li)公(gong)司(si)的(de)(de)投(tou)資(zi)指令(ling)違(wei)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基金(jin)(jin)(jin)公(gong)司(si)章程,應不(bu)予執行并及時(shi)通知(zhi)基金(jin)(jin)(jin)管(guan)理(li)公(gong)司(si)和向(xiang)基金(jin)(jin)(jin)公(gong)司(si)董事會報告;對已(yi)經造(zao)成違(wei)反國家法律法規的(de)(de)投(tou)資(zi)行為,應及時(shi)向(xiang)主(zhu)管(guan)部門(men)報告;
6.接受基(ji)金(jin)管理公司的監(jian)督;
7.復核、審查(cha)基(ji)(ji)金(jin)管理人(ren)計算的基(ji)(ji)金(jin)資(zi)產凈值;
8.按規(gui)定出具基(ji)金(jin)業績和基(ji)金(jin)托管(guan)情況的(de)報(bao)告,并報(bao)基(ji)金(jin)公司(si)董(dong)事會(hui)和有關主管(guan)部(bu)門(men)和中國人民(min)銀行;
9.保守基金(jin)商業秘密;
10.建立并(bing)保存基(ji)金持有人名冊,并(bing)負責(ze)基(ji)金單位轉讓的過(guo)戶和(he)登記;
11.按(an)有關(guan)規(gui)定,保存基金(jin)的會計賬冊、報表(biao)和記錄;
12.按規定制作(zuo)相(xiang)關賬(zhang)冊(ce)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3.按(an)規定(ding)參加基金清(qing)算小(xiao)組(zu),參與(yu)基金資產的保管、清(qing)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4.面臨(lin)解散、依法(fa)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guan)人(ren)接管(guan)其資產時(shi),應及時(shi)報(bao)告有關主管(guan)部門和中國(guo)人(ren)民銀行,并通(tong)知基金管(guan)理(li)人(ren);
15.托管協(xie)議、基(ji)金公(gong)司(si)章程規(gui)定的(de)其(qi)他(ta)職(zhi)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