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sha)(sha)(sha)市(shi)發展和(he)改(gai)革委員會、長沙(sha)(sha)(sha)市(shi)住房和(he)城鄉建設(she)局延續使(shi)用《關于加強我市(shi)物業服務收(shou)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長發改(gai)價調【2024】7號),長沙(sha)(sha)(sha)物業費價格標準如(ru)下:
一、長沙市普通商品住宅(zhai)前期物(wu)業服務(wu)收費實行政府指(zhi)導價管(guan)理。服務(wu)內容主要包括綜合(he)管(guan)理服務(wu)、物(wu)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shi)設備維護、公共秩(zhi)序維護、保潔(jie)服務(wu)、綠化養護等(deng)。
二(er)、普通商品住宅前(qian)期物(wu)業(ye)(ye)(ye)(ye)具體服務(wu)收費標準(zhun)(zhun)由服務(wu)企(qi)業(ye)(ye)(ye)(ye)在基(ji)準(zhun)(zhun)價格(ge)及其浮動(dong)范圍內,根據(ju)物(wu)業(ye)(ye)(ye)(ye)服務(wu)內容(rong)、服務(wu)等級確(que)定(ding)。物(wu)業(ye)(ye)(ye)(ye)服務(wu)企(qi)業(ye)(ye)(ye)(ye)可根據(ju)服務(wu)內容(rong)、服務(wu)等級在基(ji)準(zhun)(zhun)價的基(ji)礎(chu)上浮動(dong),上浮不(bu)得(de)超過基(ji)準(zhun)(zhun)價的30%。與(yu)業(ye)(ye)(ye)(ye)主(zhu)通過前(qian)期物(wu)業(ye)(ye)(ye)(ye)服務(wu)合同(協議)約定(ding),報所在區(qu)價格(ge)主(zhu)管部門備案。
三、保障性住(zhu)房(fang)物業服務(wu)收(shou)(shou)費(fei)按(an)服務(wu)等級(ji)、服務(wu)內容對應的基(ji)準價(jia)格的70%收(shou)(shou)取,但電(dian)(dian)梯(ti)住(zhu)房(fang)物業服務(wu)費(fei)最高不得超過(guo)1.5元(yuan)/月·平(ping)(ping)方米(mi),非電(dian)(dian)梯(ti)住(zhu)房(fang)物業服務(wu)費(fei)不得超過(guo)0.8元(yuan)/月·平(ping)(ping)方米(mi)。
項目 | 級別 | 收費基準價(元/平方米*月) |
綜合管理服務 | 一級 | 0.1 |
綜合管理服務 | 二級 | 0.15 |
綜合管理服務 | 三級 | 0.2 |
綜合管理服務 | 四級 | 0.3 |
綜合管理服務 | 五級 | 0.4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一級 | 0.1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二級 | 0.15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三級 | 0.2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四級 | 0.25 |
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 | 五級 | 0.3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一級 | 0.1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二級 | 0.18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三級 | 0.27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四級 | 0.4 |
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 | 五級 | 0.5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一級 | 1.2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二級 | 2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三級 | 3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四級 | 4.5 |
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 五級 | 6.5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0.05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0.08 |
共用部位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三級 | 0.12 |
供水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3、高層0.06 |
供水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0.06 |
排水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05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3、高層0.05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多層0.06、高層0.08 |
公共照明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三級 | 多層0.08、高層0.1 |
消防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15、高層0.02 |
消防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多層0.03、高層0.04 |
避雷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三級 | 0.015 |
弱電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一級 | 多層0.02、高層0.01 |
弱電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二級 | 0.08 |
電梯系統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0.4 |
水景(動力)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服務 | —— | 按實分攤 |
保險費用及其他 | 按實分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