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學者(zhe)凱利(J.N.D.Kelly)認為(wei)此信(xin)經反映(ying)了關于基督論到底是(shi)二位(wei)一體(ti)、一位(wei)一體(ti)、二位(wei)二體(ti)等的(de)爭論,故(gu)應(ying)是(shi)針對涅(nie)斯多留主義而作(zuo)(zuo)的(de),其著作(zuo)(zuo)年(nian)(nian)代應(ying)在(zai)428年(nian)(nian)之后,不是(shi)阿塔拿修編(bian)纂(zuan)的(de),只是(shi)借由他的(de)盛名(ming)而訂的(de)名(ming)稱。
阿(a)塔(ta)拿修信(xin)經內,根(gen)據以(yi)前的(de)信(xin)經加入奧古斯丁等教父的(de)觀點,即是圣(sheng)靈不僅是出于(yu)圣(sheng)父,也出自圣(sheng)子(zi),也就是所謂的(de)圣(sheng)靈“雙出說(shuo)”。
此信經以(yi)詩體寫成,共四(si)十句教(jiao)條,可分兩(liang)部份:
第(di)一(yi)部份 以(yi)三(san)位一(yi)體為主(zhu)題,是依據(ju)奧古斯丁的神學寫成。
第(di)二部份 強調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shen)及救贖。
此信經(jing)在一(yi)開(kai)頭(tou)、第一(yi)個部份及(ji)第二個部份均提及(ji)“咒詛”:凡人(ren)欲得救,第一(yi)步需(xu)持守大公教會(hui)信仰,凡是守得不完全及(ji)不正(zheng)確的,均會(hui)永(yong)遠沉淪。
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hui)信仰。
2. 此信(xin)仰,凡(fan)守之不全不正者,必(bi)永遠沉淪(lun)。
3. 大公教會(hui)信仰即(ji):我等敬拜一體(ti)三位,而(er)三位一體(ti)之(zhi)神。
4. 其(qi)位不(bu)紊,其(qi)體不(bu)分。
5. 父一(yi)位,子一(yi)位,圣(sheng)靈亦(yi)一(yi)位。
6. 然而(er)父子圣(sheng)靈(ling)同一神(shen)性,同一榮耀(yao),亦同一永恒之尊嚴。
7. 父(fu)如何,子如何,圣(sheng)靈亦如何。
8. 父(fu)不受造,子不受造,圣靈(ling)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圣靈亦無限。
10. 父永恒(heng),子永恒(heng),圣靈亦永恒(heng)。
11. 非三永恒(heng)者,乃一永恒(heng)者。
12. 非(fei)(fei)三不受造者(zhe),非(fei)(fei)三無(wu)限者(zhe),乃一不受造者(zhe),一無(wu)限者(zhe)。
13. 如此,父(fu)全(quan)能(neng),子(zi)全(quan)能(neng),圣靈亦全(quan)能(neng)。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zhe),乃一全能者(zhe)。
15. 如是(shi),父是(shi)神(shen),子(zi)是(shi)神(shen),圣靈亦是(shi)神(shen)。
16. 然而,非(fei)三神,乃(nai)一神。
17. 如是(shi),父是(shi)主(zhu),子是(shi)主(zhu),圣靈亦是(shi)主(zhu)。
18. 然而,非三(san)主,乃一(yi)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san)位均(jun)為(wei)神,均(jun)為(wei)主。
20. 依大(da)公教,我(wo)等亦不(bu)得謂神有三(san),亦不(bu)得謂主有三(san)。
21. 父非由誰(shui)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獨由(you)于(yu)父:非作成,亦非受(shou)造;而(er)為受(shou)生(sheng)。
23. 圣靈由于父(fu)和子:既非作成(cheng),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fa)出。
24. 如是,有(you)一(yi)父,非(fei)三父,有(you)一(yi)子,非(fei)三子,有(you)一(yi)圣(sheng)靈,非(fei)三圣(sheng)靈。
25. 且(qie)此(ci)三(san)位無分先(xian)后(hou),無別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er)同等。
27. 由(you)是如前所(suo)言(yan),我等(deng)當敬(jing)拜一體(ti)三(san)位,而三(san)位一體(ti)之神。
28. 所(suo)以凡欲(yu)得救者(zhe),必(bi)如是而思三(san)位一體(ti)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yong)恒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zhi)主耶(ye)穌(su)基督(du)成(cheng)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deng)(deng)信認神之子我等(deng)(deng)之主(zhu)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 其(qi)(qi)為神,與圣父同體,受生于諸(zhu)世界之先;其(qi)(qi)為人(ren),與其(qi)(qi)母同體,誕生于此世界。
32. 全(quan)神(shen),亦全(quan)人,具有理性(xing)之靈,血肉之身。
33. 依(yi)其(qi)為神,與父同等,依(yi)其(qi)為人(ren),少遜(xun)于(yu)父。
34. 彼(bi)雖為(wei)(wei)神(shen),亦為(wei)(wei)人,然非為(wei)(wei)二,乃為(wei)(wei)一基(ji)督(du)。
35. 彼為一,非由于變(bian)神(shen)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進(jin)入于神(shen)。
36. 合(he)為一:非由(you)二性相混,乃由(you)于位格為一。
37. 如靈與(yu)身成為(wei)一人,神與(yu)人成為(wei)一基督。
38. 彼為(wei)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jian),第三日從死(si)里(li)復(fu)活。
39. 升天,作于(yu)全能(neng)神父之右。
40. 將來(lai)必(bi)從彼(bi)處降臨,審判(pan)活人死(si)人。
41. 彼(bi)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ti)復活;
42. 并供認(ren)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zhe)必(bi)入永(yong)生,作惡者(zhe)必(bi)入永(yong)火。
44. 此(ci)乃大(da)公教(jiao)會之(zhi)信仰(yang),人除非(fei)篤實相信,必(bi)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