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nian),參加云南武(wu)裝(zhuang)邊縱游擊隊,任邊縱游擊隊2支隊14團9連指(zhi)導員。
1950年(nian)-1952年(nian),任征糧組組長、盤(pan)西區區長,期間加入(ru)中國共產(chan)黨。
1953年,任(ren)區(qu)長、區(qu)委書記。
1955年,任(ren)玉溪(xi)地區行署人事科(ke)長。
1958年-1978年,被打成(cheng)右派,下放紅光農場(chang)改(gai)造,后任新平(ping)縣畜牧場(chang)、堵嶺農場(chang)副(fu)場(chang)長,曼蚌糖廠(chang)、戛灑糖廠(chang)廠(chang)長。
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煙廠廠長。
1994年,被評為十大改革風云人物。
1995年(nian)2月,被(bei)匿名檢舉貪污受(shou)賄。
1995年(nian)9月,任云(yun)南(nan)紅(hong)塔(ta)集(ji)團(tuan)和玉溪(xi)紅(hong)塔(ta)煙草集(ji)團(tuan)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1996年12月-1998年,被隔離審查。
1999年1月9日(ri),被(bei)判處無期(qi)徒刑、剝(bo)奪政治(zhi)權利終(zhong)身。
2001年,減刑為有期徒刑17年。
2001年5月15日(ri),因為嚴重的糖尿病(bing)獲批保外(wai)就醫,回到家(jia)中居住養病(bing),并且活動限制在老家(jia)一帶。
2002年,承包了一片2400畝的荒山,種起了橙子。
2004年,獲假(jia)釋。
2008年(nian),減(jian)刑至(zhi)有期徒刑12年(nian)。
2011年,刑滿釋放。
2012年,當選云南省(sheng)民族商會名譽理事長(chang)。
2018年1月17日,任云南褚氏果(guo)業股份有(you)限(xian)公司(si)董事長一職。
1990年,被授予全國優(you)秀企業(ye)家。
1994年,被評為全國“十大改(gai)革風云人物(wu)”。
2008年,在(zai)“改革(ge)開放30年影響云南30人物(wu)”中(zhong)排(pai)名第5。
2014年12月18日(ri),榮獲(huo)由(you)人民網(wang)主辦的第九屆人民企業社會責任(ren)獎特別致敬人物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