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有哪些
根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的規定,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包括:
(1)作業場所中鉛及(ji)其(qi)(qi)化合(he)物、汞及(ji)其(qi)(qi)化合(he)物、甲醛等有毒物質濃(nong)度超出國家衛(wei)生標(biao)準的作業;
(2)制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烯雌酚生產(chan)的作業;
(3)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fang)護規定(ding)》中規定(ding)劑量的作業;
(4)人力進行的(de)土(tu)方和石方作(zuo)業(ye);
(5)《體力勞動強度分(fen)級》標準中(zhong)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6)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用鉆、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7)工作中需要頻(pin)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han)接作業;
(8) 《高處(chu)作業分級》標準(zhun)所規定(ding)的高處(chu)作業。勞(lao)動部《女(nv)職工勞(lao)動保(bao)護規定(ding)問題解答》對夜班等概念進行了解釋(shi)。“夜班勞(lao)動”是指在當日22時(shi)至次日6時(shi)時(shi)間內從事勞(lao)動或工作。
另(ling)外(wai),《女(nv)職(zhi)工(gong)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保護規定》,女(nv)職(zhi)工(gong)在懷孕(yun)期間(jian),不(bu)得(de)在正常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日以外(wai)延長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時間(jian);在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時間(jian)內應(ying)當安排一定的休息(xi)時間(jian);懷孕(yun)的女(nv)職(zhi)工(gong),在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時間(jian)內進行產前檢查,應(ying)當算(suan)作勞(lao)(lao)(lao)動(dong)(dong)(dong)時間(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