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進入(ru)華潤(run)集(ji)團(tuan),歷任香港華潤(run)石化經理(li)、高(gao)級經理(li)、助(zhu)理(li)總(zong)經理(li)、副總(zong)經理(li);華潤(run)集(ji)團(tuan)有限公(gong)司(si)董事(shi)、企發(fa)部總(zong)經理(li)及(ji)華潤(run)投(tou)資開發(fa)公(gong)司(si)董事(shi)長等職務(wu)。
2001年11月,任華潤(run)創業有限公(gong)司副主席(xi)兼(jian)董(dong)事(shi)總經(jing)理。
2004年(nian)12月(yue),任華潤(集(ji)團)有(you)限(xian)公司總(zong)經理、華潤創業(ye)有(you)限(xian)公司主席(xi)兼董事總(zong)經理。
2006年(nian)11月,任華潤(run)(集團)有限(xian)公司副(fu)董事長(chang)、總(zong)經理。
2008年5月,任(ren)華潤(集團(tuan))有限公(gong)司(si)董事(shi)長、黨委書記。兼任(ren)華潤電力控(kong)股(gu)有限公(gong)司(si)、華潤微電子有限公(gong)司(si)主席,萬科企業股(gu)份有限公(gong)司(si)董事(shi)會副主席、吉利汽車(che)控(kong)股(gu)有限公(gong)司(si)獨立非執行董事(shi)。
2011年,辭去華(hua)潤電(dian)力控(kong)股(gu)有限公司主(zhu)席。
2012年(nian),當(dang)選為黨(dang)的(de)十(shi)八大代(dai)表。兼(jian)任香港中(zhong)國(guo)企(qi)業協(xie)會會長、吉利汽(qi)車控股有限公司(si)獨立非執行(xing)(xing)董(dong)(dong)事、東亞銀行(xing)(xing)(中(zhong)國(guo))有限公司(si)非執行(xing)(xing)董(dong)(dong)事。
2013年(nian)7月1日,受中(zhong)國香港特區(qu)政(zheng)府(fu)委任,任太(tai)平(ping)紳士(行政(zheng)上(shang)稱為“非官守(shou)紳士”)。2014年(nian)4月23日,免去宋(song)林華潤(集團)有限公司(si)董(dong)事長職務。
2014年(nian)5月5日,被(bei)終止中(zhong)國(guo)香港特區政(zheng)府經濟發(fa)展(zhan)委員會委員的委任。
2014年5月20日,被撤銷政(zheng)協第十(shi)二屆全國委(wei)員(yuan)會委(wei)員(yuan)資格。
2017年6月1日,因(yin)貪污受賄,獲刑14年,并處罰(fa)金人民幣400萬元(yuan)。
2012年,被評為(wei)“中國改革年度人物”。
排名《財富2012中國(guo)最(zui)具影(ying)響力的50位(wei)商界領袖排行榜》第20位(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