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暴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防爆器材的管理(li),確保防(fang)爆(bao)器材使(shi)用安(an)全(quan),特(te)制(zhi)訂本辦法:
1、要明確每件防爆器材的具體使用管理人,一把手為防爆器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管(guan)(guan)領導(dao)為直(zhi)接(jie)責(ze)任(ren)人,具(ju)體使用(yong)管(guan)(guan)理(li)人員(yuan)為具(ju)體責(ze)任(ren)人。
2、防爆器材是安保人員執行公務和防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學校安保人員使用(yong)的防(fang)爆(bao)(bao)器(qi)材主要(yao)包(bao)括(kuo)催(cui)淚噴霧、防(fang)爆(bao)(bao)鋼叉、電警棍、防(fang)護盾牌、防(fang)刺背心、強光手電、頭(tou)盔(kui)等。
3、催淚噴霧、電警棍、強光手電等具有殺傷性的器械,在無人使用期間要有專門保險設(she)施(shi)封閉存放,如有損壞把原(yuan)件報送教育局安全辦,確認后(hou)重(zhong)新購買。三項防爆(bao)器材要(yao)像管理槍支一(yi)樣(yang)嚴加管(guan)理。
4、所配防爆器材只供安保人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安保人員嚴禁佩帶和使(shi)用。
5、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將防爆器材帶出校園;嚴禁將防爆器材提供給他人。
6、防爆器材任何時候不得用于恐嚇、體罰或變相體罰師生。不得用于其他物體上,以防損壞。
7、安保人員執勤時必須隨身攜帶并管理好防爆器材,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jiu)責任,同(tong)時將情況立即上報教育(yu)局(ju)安全辦。
8、各校所配備防爆器材歸學校集體所有,學校要在安保人員辦公室設置防爆器械放置處,固(gu)定位(wei)置擺放,安保(bao)人員具體負責管理。
9、交接班時,安保人員要做好防爆器材的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tai),并且(qie)認真(zhen)填寫《學校(xiao)防爆器械使用情況(kuang)登記表》。
10、配齊配全安保人員服裝,確保無損得體,服裝只能在校園內穿著。所需或更換服裝要及(ji)時報教育(yu)局安全辦。
二、防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防暴器材使(shi)(shi)用突出工作效(xiao)能,用好管(guan)好防暴(bao)器材(cai),不(bu)斷完(wan)善防暴(bao)器材(cai)的管(guan)理制度,規(gui)范防暴(bao)器材(cai)的使(shi)(shi)用,確保學校(xiao)安全工作,特(te)制定如下(xia)制度:
1、規范防暴器(qi)(qi)材(cai)使用(yong)制度,強化效能。制訂《防暴器(qi)(qi)材(cai)使用(yong)管理制度》。嚴(yan)禁閑雜(za)人員玩耍或使用(yong),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yong)把裝(zhuang)備器(qi)(qi)材(cai)逐一分類,并粘貼器(qi)(qi)材(cai)名稱標簽。
2、規范器材(cai)維(wei)護(hu)(hu)制(zhi)度,強化責(ze)任意識。為了(le)更大(da)的發揮防(fang)暴器材(cai)的作(zuo)用,明(ming)確防(fang)暴器材(cai)的管理、維(wei)護(hu)(hu)和保(bao)(bao)養工(gong)作(zuo)責(ze)任制(zhi),要求“誰使用、誰維(wei)護(hu)(hu)、誰負責(ze)”,明(ming)確交接(jie)手續,突(tu)出抓好制(zhi)度的落(luo)實(shi),切實(shi)確保(bao)(bao)安全(quan)保(bao)(bao)障的最大(da)化。
3、規范器材(cai)(cai)保管(guan)制度,強化出(chu)入工作(zuo)。每學期開校(xiao)發(fa)放,放學收繳,定人保管(guan),加強器材(cai)(cai)的日常管(guan)理。
4、做好防暴(bao)(bao)器材使用(yong)記載。絕不準把防暴(bao)(bao)器材外借和挪作它用(yong),更不準利用(yong)防暴(bao)(bao)器材威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