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暴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防爆器材的管理,確保防爆器材使用安(an)全,特制訂(ding)本辦法:
1、要明確每件防爆器材的具體使用管理人,一把手為防爆器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zhu)管領(ling)導(dao)為直(zhi)接責(ze)(ze)任人(ren),具體(ti)(ti)使用管理人(ren)員為具體(ti)(ti)責(ze)(ze)任人(ren)。
2、防爆器材是安保人員執行公務和防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學校安保人員使用的防爆(bao)器材主要包括催淚(lei)噴(pen)霧、防爆(bao)鋼叉、電(dian)(dian)警(jing)棍、防護(hu)盾(dun)牌、防刺背心、強光手(shou)電(dian)(dian)、頭(tou)盔等(deng)。
3、催淚噴霧、電警棍、強光手電等具有殺傷性的器械,在無人使用期間要有專門保險設施封閉存(cun)放,如有損壞(huai)把原件報送教育局安全辦,確(que)認后重新(xin)購(gou)買。三(san)項防(fang)爆器材要(yao)像管理槍(qiang)支一樣嚴加管理。
4、所配防爆器材只供安保人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安保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yong)。
5、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將防爆器材帶出校園;嚴禁將防爆器材提供給他(ta)人。
6、防爆器材任何時候不得用于恐嚇、體罰或變相體罰師生。不得用于其他物體上,以防(fang)損壞。
7、安保人員執勤時必須隨身攜帶并管理好防爆器材,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chang)并追究(jiu)責(ze)任,同時將(jiang)情況立(li)即上(shang)報教(jiao)育局(ju)安全辦。
8、各校所配備防爆器材歸學校集體所有,學校要在安保人員辦公室設置防爆器械放置處(chu),固定位置擺放(fang),安保人(ren)員具體負責管(guan)理(li)。
9、交接班時,安保人員要做好防爆器材的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tai),并(bing)且認真填(tian)寫《學校防爆(bao)器(qi)械使用情況登記表》。
10、配齊配全安保人員服裝,確保無損得體,服裝只能在校園內穿著。所需或更換服裝要及時報教育局安全辦。
二、防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防暴器材使用突出工作(zuo)(zuo)效能,用好管好防暴器(qi)(qi)(qi)材,不斷完(wan)善(shan)防暴器(qi)(qi)(qi)材的管理制度,規范(fan)防暴器(qi)(qi)(qi)材的使用,確(que)保學校安全工作(zuo)(zuo),特(te)制定如下制度:
1、規范防(fang)暴(bao)器材使(shi)用制度,強化效能。制訂《防(fang)暴(bao)器材使(shi)用管(guan)(guan)理(li)制度》。嚴(yan)禁閑(xian)雜人員(yuan)玩耍或使(shi)用,為了(le)方便管(guan)(guan)理(li)和(he)使(shi)用把裝備器材逐一(yi)分類,并粘貼器材名稱標簽。
2、規范器(qi)(qi)材維(wei)護(hu)制(zhi)度,強(qiang)化責任(ren)意識(shi)。為了更大的(de)發揮防暴器(qi)(qi)材的(de)作用(yong),明(ming)確防暴器(qi)(qi)材的(de)管(guan)理、維(wei)護(hu)和保(bao)養工作責任(ren)制(zhi),要求“誰(shui)(shui)使用(yong)、誰(shui)(shui)維(wei)護(hu)、誰(shui)(shui)負責”,明(ming)確交接(jie)手續,突出抓好制(zhi)度的(de)落實(shi),切實(shi)確保(bao)安全保(bao)障的(de)最大化。
3、規范器材保(bao)管制(zhi)度,強(qiang)化出入工作。每學(xue)期開校(xiao)發放,放學(xue)收繳,定人保(bao)管,加強(qiang)器材的日(ri)常管理。
4、做好(hao)防暴器(qi)材(cai)使用記載。絕不(bu)準(zhun)把防暴器(qi)材(cai)外借(jie)和挪作(zuo)它用,更不(bu)準(zhun)利用防暴器(qi)材(cai)威脅(xie)他(ta)人(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