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kai)發商出具(ju)的兩書一表,具(ju)體為《住宅質(zhi)量保證書》、《住宅使(shi)用說明書》和(he)《竣工(gong)驗收備案表》《入住計可證》,任何(he)一項有問題,建議(yi)不要進行收房。
繳納(na)公共維(wei)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jun)不(bu)能(neng)作為開(kai)發商交付(fu)房屋的前提。在交付(fu)以前,業主有權(quan)先驗收房屋,發現(xian)有質量問題,開(kai)發商應(ying)限期維(wei)修。
在期房中,廣(guang)告樓(lou)書,宣(xuan)傳(chuan)彩頁(ye),沙盤(pan)可做為要約合(he)同,如(ru)各房型都有(you)窗戶內(nei)伸(shen)的(de)情況。如(ru)果有(you)不符合(he)情況,發商不給出(chu)合(he)理(li)的(de)書面(mian)解釋(shi)和賠償,建議不要收房。
只要(yao)發現問題,都要(yao)在相關文件中記錄(lu)下(xia)來;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biao)不了開發商(shang);如果開發商(shang)拒絕蓋章確(que)認(ren)房(fang)屋問題,一定(ding)要(yao)取得證(zheng)據是開放(fang)商(shang)問題而不是買(mai)房(fang)人(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