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強制退伙,退伙的情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自愿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1、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yi)約定了合伙期(qi)限
(1)合伙協議(yi)約定(ding)的(de)退伙事由(you)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yi)。
(3)發(fa)生(sheng)合伙人難以繼續參(can)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ta)合伙人嚴(yan)重(zhong)違反合伙協議約(yue)定的義務。
2、通知退伙
(1)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qi)限。
(2)合伙人退(tui)伙不給合伙企業事(shi)務執行造(zao)成不利影響。
(3)應當提(ti)前30日通知(zhi)其他合伙人。
3、當然退伙
(1)自(zi)然人死(si)亡或者被(bei)依法宣告死(si)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li)。
(3)法人或(huo)者其他組織依法被(bei)吊(diao)銷營業執(zhi)照(zhao)、責令關閉、撤銷,或(huo)者被(bei)宣告破產。
(4)必(bi)須具有(you)相關資(zi)格而喪(sang)失該資(zi)格。
(5)合伙人在(zai)合伙企業中的(de)全部(bu)財產份額被強制(zhi)執(zhi)行。
4、除名
經其他合伙人(ren)一致同意
(1)未(wei)履行(xing)出資(zi)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he)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zhi)行(xing)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xing)為。
(4)發生合伙協(xie)議(yi)約定的事(shi)由(you)。
對(dui)合伙(huo)人(ren)(ren)的除(chu)名(ming)決議(yi)應(ying)當書面通知(zhi)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接到除(chu)名(ming)通知(zhi)之日,除(chu)名(ming)生效,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退伙(huo)。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對(dui)除(chu)名(ming)決議(yi)有異議(yi)的,可以自接到除(chu)名(ming)通知(zhi)之日起30內,向(xiang)人(ren)(ren)民法院起訴。
法定退伙情形
1、作(zuo)為合(he)伙(huo)人(ren)的自然人(ren)的自然死亡(wang)或者被依法(fa)宣告死亡(wang)。
2、個人喪(sang)失(shi)償(chang)還債(zhai)務(wu)的(de)能(neng)力。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xiao)營業執照、責(ze)令關閉、撤銷(xiao)或者被宣(xuan)告破產。
4、法律規定(ding)(ding)或者合伙協議約定(ding)(ding)合伙人必(bi)須具有的相關(guan)資(zi)格喪失。
5、合(he)伙人在合(he)伙企業(ye)中(zhong)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fa)院強制執(zhi)行。
合伙人退伙怎么結算
根據(ju)相關法(fa)律的(de)規定,合伙(huo)人退(tui)伙(huo)的(de)是必須要(yao)(yao)按照退(tui)伙(huo)時的(de)合伙(huo)企業財產狀況進行(xing)結算的(de),要(yao)(yao)是退(tui)伙(huo)人給合伙(huo)企業造成損失的(de),還(huan)需(xu)要(yao)(yao)承(cheng)擔(dan)賠(pei)償責任。
合(he)伙(huo)(huo)人退伙(huo)(huo)的(de)結算(suan)方式有:
1、合伙(huo)人退(tui)伙(huo)的(de)時候要根據合伙(huo)企業財(cai)產(chan)狀況分出退(tui)伙(huo)人的(de)財(cai)產(chan)份額。
2、退(tui)伙人有(you)過錯的,在分(fen)出財產的時候應(ying)該扣除應(ying)當賠償的金(jin)額。
3、合(he)伙企業有債(zhai)務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時候應(ying)該承擔共同清算債(zhai)務的責任(ren),然后再分出理應(ying)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