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強制退伙,退伙的情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自愿退伙的條件有哪些
1、協議退伙
合伙(huo)協(xie)議約(yue)定了合伙(huo)期限(xian)
(1)合伙(huo)協議約(yue)定的退(tui)伙(huo)事由出(chu)現(xian)。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huo)人難(nan)以繼續參加合伙(huo)的事由。
(4)其他合(he)伙人嚴重(zhong)違(wei)反合(he)伙協議約定的義務(wu)。
2、通知退伙
(1)合(he)伙協議未約定合(he)伙期限(xian)。
(2)合伙人退伙不給(gei)合伙企業(ye)事務執(zhi)行造成不利影響。
(3)應當(dang)提前30日通(tong)知(zhi)其(qi)他合伙人。
3、當然退伙
(1)自然人死(si)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si)亡。
(2)個人喪失(shi)償債能力。
(3)法人或(huo)者其他組(zu)織依(yi)法被(bei)吊銷營業執照(zhao)、責(ze)令關閉(bi)、撤銷,或(huo)者被(bei)宣告破(po)產(chan)。
(4)必(bi)須具有相關(guan)資格而(er)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ren)在(zai)合伙企(qi)業(ye)中的全部財產份(fen)額被(bei)強制執(zhi)行。
4、除名
經其他合伙(huo)人一致(zhi)同意
(1)未(wei)履(lv)行(xing)出資義(yi)務。
(2)因故意(yi)或者重大過失給合(he)伙企業(ye)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wu)時(shi)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sheng)合伙協議約定的(de)事由。
對合伙人(ren)(ren)的除(chu)名(ming)決議(yi)應(ying)當書面通知(zhi)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接到除(chu)名(ming)通知(zhi)之(zhi)日(ri)(ri),除(chu)名(ming)生(sheng)效,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退伙。被(bei)除(chu)名(ming)人(ren)(ren)對除(chu)名(ming)決議(yi)有異議(yi)的,可以自接到除(chu)名(ming)通知(zhi)之(zhi)日(ri)(ri)起(qi)30內(nei),向人(ren)(ren)民法院起(qi)訴。
法定退伙情形
1、作為合伙人(ren)的(de)自然(ran)人(ren)的(de)自然(ran)死亡(wang)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wang)。
2、個人喪失償(chang)還債務的能力(li)。
3、作(zuo)為合(he)伙人的(de)法人或者(zhe)其他組織依(yi)法被(bei)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zhe)被(bei)宣告(gao)破產。
4、法律規定(ding)或者合伙協(xie)議(yi)約定(ding)合伙人(ren)必(bi)須具有(you)的相關資格喪失。
5、合伙人(ren)在合伙企(qi)業中的全部財產份(fen)額被人(ren)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退伙怎么結算
根據(ju)相(xiang)關法律的(de)規定,合(he)(he)伙人退(tui)伙的(de)是(shi)必須要按照(zhao)退(tui)伙時的(de)合(he)(he)伙企(qi)業(ye)財產狀況進行結(jie)算的(de),要是(shi)退(tui)伙人給合(he)(he)伙企(qi)業(ye)造成損失的(de),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ren)退伙的結算方(fang)式有:
1、合伙人退(tui)伙的時候要根據合伙企業財產狀況分(fen)出退(tui)伙人的財產份額。
2、退(tui)伙人(ren)有(you)過錯的(de),在分出(chu)財(cai)產的(de)時候應該扣除應當賠償的(de)金額。
3、合伙(huo)企(qi)業有(you)債務的(de),退(tui)伙(huo)人在(zai)退(tui)伙(huo)的(de)時候應(ying)該承擔共同清算債務的(de)責任,然(ran)后再分(fen)出理應(ying)的(de)財(cai)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