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環境因素
不(bu)良的社(she)會風氣對辨別是(shi)非能力(li)不(bu)足的青(qing)少年有著其(qi)深(shen)刻的影(ying)響,不良的社會(hui)風氣和社會(hui)丑(chou)惡現象嚴重影(ying)響(xiang)著青(qing)少(shao)年,刺激著他們(men)犯罪(zui)心理的形(xing)成與發展(zhan)。
2、家庭環境因素
家(jia)庭是(shi)人生的(de)(de)第一所(suo)學校,父母是(shi)人生的(de)(de)第一任教師(shi)。不良的(de)(de)家(jia)庭因(yin)素是(shi)導致子女犯(fan)罪的(de)(de)直接原因(yin)。
3、青春期因素
青少年心理發展不夠成熟,大(da)部分青少年的意志具(ju)有脆弱性(xing)和頑強性(xing)。一旦遇(yu)到困難和挫(cuo)折,很容易產生(sheng)各種(zhong)心(xin)理(li)問題(ti)和心(xin)理(li)障(zhang)礙。
4、個人因素
由于個體心理素質的差異、心理壓力的承受水平不同,因而有的人會產生心理障礙。青少年時期的情感發展出于波動與穩定、幼稚與成熟之間。【詳細>>】
1、社會方面
盡快建立(li)全社(she)會的(de)預防機制:盡(jin)快建(jian)立起政出(chu)一門、統(tong)一號令,能夠深入社會各個層面形成合力的預防體(ti)系,盡(jin)快健全和完善青少年犯罪的預警系統(tong)。
創造健康成長外部環境:社會腐敗和不(bu)良風(feng)氣不(bu)但誘發(fa)青少(shao)年犯罪,而(er)且直接干擾青少(shao)年的轉(zhuan)化。持續反(fan)腐、打黑、掃黃、禁毒(du)、反(fan)邪等工(gong)作,同時要對社會各種文化娛(yu)樂場所,特別是不良(liang)網吧進行徹底(di)整頓。
努力做好問題學生幫教工作:學(xue)校要建立幫教轉化(hua)責任(ren)制,實(shi)施“一(yi)把(ba)手”工程(cheng)。社會各界對(dui)青少年案犯不要歧視(shi)、嫌(xian)棄,更(geng)不能放(fang)任不管,應給予(yu)更(geng)多的關心(xin)、愛(ai)心(xin)、耐心(xin)和(he)幫(bang)助。
2、家庭方面
重視家庭(ting)教育:要以(yi)平等的(de)態度學會(hui)心理(li)溝通,增進相互了解,培養孩子健(jian)全的(de)人格和健(jian)康的(de)心理(li)品德。
強化防范(fan)意(yi)識:家長自身(shen)要以身(shen)作則,教(jiao)育孩(hai)子認真學習,做誠實的人,強(qiang)化防范意識,如出現一些違法的苗頭,應(ying)及早加以糾正。將其苗頭消滅在萌芽不(bu)留后患。
提高家長素質:要(yao)盡量(liang)減少(shao)離異(yi)家庭或(huo)單親家庭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3、學校方面
全(quan)面實施(shi)素質教育:學校要(yao)切實履行《預防未成年(nian)人犯罪法》中規定的各項(xiang)責任和義務。
加強(qiang)心理健康(kang)教育:在(zai)學校中堅持不斷地開展心理健康(kang)教育,設置必要的(de)機構,配備專職教師(shi)或醫(yi)生。
提高教師自身素質: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這種責任心要求教師嚴格要求學生,絕對不能包庇、縱容學生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育方法也要合法、科學和藝術。【詳細>>】
青(qing)少(shao)年(nian)(nian)是祖國的(de)(de)未來(lai)、民族的(de)(de)希望。加強(qiang)青(qing)少(shao)年(nian)(nian)法治(zhi)(zhi)教(jiao)育,使廣大青(qing)少(shao)年(nian)(nian)學生從小樹立(li)法治(zhi)(zhi)觀(guan)(guan)念,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de)(de)思維習慣(guan)和(he)行為方式,是全(quan)面依法治(zhi)(zhi)國、加快(kuai)建設(she)社(she)(she)會主義(yi)(yi)法治(zhi)(zhi)國家的(de)(de)基(ji)礎(chu)工程(cheng);是在(zai)青(qing)少(shao)年(nian)(nian)群體中深(shen)入開展(zhan)社(she)(she)會主義(yi)(yi)核心(xin)價值(zhi)觀(guan)(guan)教(jiao)育的(de)(de)重要(yao)途徑;是全(quan)面貫徹黨的(de)(de)教(jiao)育方針,促進青(qing)少(shao)年(nian)(nian)健康成長、全(quan)面發展(zhan),培養社(she)(she)會主義(yi)(yi)合(he)格公民的(de)(de)客觀(guan)(guan)要(yao)求。【詳細>>】
一、已滿十六(liu)周歲的人犯罪(zui),應當(dang)負刑事(shi)責任。
已滿十四周(zhou)歲不滿十六周(zhou)歲的人(ren),犯故意殺人(ren)、故意傷害致人(ren)重傷或者死(si)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pin)、放火、爆炸(zha)、投(tou)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yi)滿十(shi)四周(zhou)歲不滿十(shi)八周(zhou)歲的人犯罪,在(zai)量刑時(shi)應當從輕或(huo)者減輕處罰。
二、已(yi)滿十四周歲(sui)不(bu)滿十六周歲(sui)的(de)人偶爾與幼(you)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qing)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de),不(bu)認為是(shi)犯罪。
三(san)、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de)(de)人(ren)使(shi)用(yong)輕(qing)(qing)微暴力或者(zhe)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nian)人(ren)隨身攜帶(dai)的(de)(de)生(sheng)活(huo)、學習用(yong)品(pin)或者(zhe)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ren)輕(qing)(qing)微傷以(yi)上或者(zhe)不敢正常(chang)到(dao)校學習、生(sheng)活(huo)等危害后果的(de)(de),不認為是犯(fan)罪。【詳細>>】
《中華人(ren)民共和國未成(cheng)年(nian)人(ren)保護法(fa)》
第一章 總 則(ze)
第一(yi)條 為了保護未(wei)成年人(ren)的身心健康,保障未(wei)成年人(ren)的合法權益,促進未(wei)成年人(ren)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a)展,培養(yang)有(you)理想、有(you)道(dao)德、有(you)文化、有(you)紀(ji)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he)接班人(ren),根據憲(xian)法,制(zhi)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cheng)未成(cheng)年人(ren)是指未滿十八周(zhou)歲的公民。
第三條 未(wei)成年(nian)人享有生存權(quan)、發(fa)展(zhan)權(quan)、受保護權(quan)、參(can)與(yu)權(quan)等權(quan)利,國家根據未(wei)成年(nian)人身心發(fa)展(zhan)特點(dian)給予特殊(shu)、優先保護,保障未(wei)成年(nian)人的合法(fa)權(quan)益不受侵犯。
未(wei)成年人享有受(shou)教(jiao)育權,國(guo)家(jia)、社會、學校和家(jia)庭尊重和保(bao)障未(wei)成年人的受(shou)教(jiao)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