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環境因素
不良的社會風(feng)氣對辨別(bie)是非能力(li)不足的青少年有著(zhu)其深刻(ke)的影響,不良的社會風氣和社會丑(chou)惡現象(xiang)嚴重影響著青少年,刺激著他(ta)們犯(fan)罪心理的形成與發展。
2、家庭環境因素
家庭是(shi)人(ren)生的第(di)一所學(xue)校,父母是(shi)人(ren)生的第(di)一任教師。不良(liang)的家庭因素是(shi)導致子女(nv)犯罪的直接原(yuan)因。
3、青春期因素
青少年心理發展不夠成熟,大部(bu)分青少年的意志具有脆弱性和(he)頑強性。一旦遇到困(kun)難和挫折,很容易產生各種心(xin)(xin)理問題和心(xin)(xin)理障礙。
4、個人因素
由于個體心理素質的差異、心理壓力的承受水平不同,因而有的人會產生心理障礙。青少年時期的情感發展出于波動與穩定、幼稚與成熟之間。【詳細>>】
1、社會方面
盡快建立(li)全(quan)社會的預防機制:盡(jin)快建立起政出一(yi)門、統一(yi)號令,能夠深入社會(hui)各個層(ceng)面形(xing)成(cheng)合(he)力的預(yu)防(fang)體系(xi),盡(jin)快健(jian)全和(he)完善(shan)青少年(nian)犯(fan)罪(zui)的預(yu)警系(xi)統。
創造健康成長外部環境:社會腐敗(bai)和不良風氣不但(dan)誘發青少(shao)年(nian)(nian)犯罪,而且直接干擾青少(shao)年(nian)(nian)的轉化(hua)。持續反腐(fu)、打黑、掃黃(huang)、禁毒、反邪等工作(zuo),同時要(yao)對(dui)社會各種(zhong)文化娛樂場所,特別(bie)是不良網(wang)吧進行徹底整(zheng)頓。
努力做好問題學生幫教工作:學校要(yao)建立幫教(jiao)轉化責任制(zhi),實施(shi)“一把手(shou)”工程。社會各界對青少年案犯不(bu)要歧視、嫌棄,更不(bu)能(neng)放任不(bu)管,應給予更多的關心(xin)、愛(ai)心(xin)、耐心(xin)和幫(bang)助。
2、家庭方面
重視家庭教育:要以平等的態度學會心理(li)溝(gou)通,增(zeng)進相互了解(jie),培養孩子健(jian)全的人格和(he)健(jian)康的心理(li)品德。
強化防范意識(shi):家長(chang)自身要以(yi)身作則,教育(yu)孩(hai)子認真學習(xi),做(zuo)誠實(shi)的(de)人,強化(hua)防范意識,如(ru)出現一些(xie)違法的(de)苗(miao)頭,應及早(zao)加以(yi)糾正。將其苗(miao)頭消(xiao)滅在萌芽不留后患。
提高家長素質:要盡量(liang)減少離異家庭(ting)或單(dan)親(qin)家庭(ting)對孩子造成的(de)傷(shang)害。
3、學校方面
全(quan)面實(shi)施素質教育:學校要(yao)切實(shi)履(lv)行《預防未(wei)成年人犯(fan)罪法》中(zhong)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加強心(xin)理(li)(li)健康教育(yu):在學校中堅持不斷地開展(zhan)心(xin)理(li)(li)健康教育(yu),設置必(bi)要的機構,配(pei)備專職教師(shi)或(huo)醫(yi)生。
提高教師自身素質: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這種責任心要求教師嚴格要求學生,絕對不能包庇、縱容學生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育方法也要合法、科學和藝術。【詳細>>】
青少(shao)年(nian)是(shi)(shi)祖國的(de)未來、民(min)族的(de)希望(wang)。加強青少(shao)年(nian)法治教(jiao)育(yu),使廣大青少(shao)年(nian)學生從小(xiao)樹立法治觀念,養成(cheng)自覺(jue)守法、遇事找(zhao)法、解決問題靠(kao)法的(de)思維習慣(guan)和(he)行(xing)為(wei)方式,是(shi)(shi)全(quan)面(mian)(mian)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hui)主(zhu)義(yi)法治國家的(de)基礎(chu)工(gong)程;是(shi)(shi)在青少(shao)年(nian)群(qun)體(ti)中深入開展社會(hui)主(zhu)義(yi)核心價值觀教(jiao)育(yu)的(de)重要途徑;是(shi)(shi)全(quan)面(mian)(mian)貫徹(che)黨的(de)教(jiao)育(yu)方針,促進青少(shao)年(nian)健康成(cheng)長、全(quan)面(mian)(mian)發展,培養社會(hui)主(zhu)義(yi)合格公民(min)的(de)客觀要求。【詳細>>】
一(yi)、已滿十六周(zhou)歲的人犯罪,應(ying)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man)十四周歲不滿(man)十六周歲的人(ren),犯故意殺(sha)人(ren)、故意傷害致人(ren)重傷或(huo)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du)品(pin)、放火、爆炸、投毒(du)罪的,應當負刑事責(ze)任。
已滿十(shi)四周歲(sui)不滿十(shi)八(ba)周歲(sui)的人犯罪(zui),在量刑時應當(dang)從輕(qing)(qing)或者減(jian)輕(qing)(qing)處罰。
二、已滿十四周(zhou)歲不(bu)滿十六(liu)周(zhou)歲的(de)人偶爾與幼女(nv)發生性行(xing)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hou)果(guo)的(de),不(bu)認(ren)為是犯罪。
三、 已滿(man)十四周(zhou)(zhou)歲(sui)不滿(man)十六周(zhou)(zhou)歲(sui)的(de)人使用輕微(wei)暴力(li)或(huo)(huo)者(zhe)(zhe)威(wei)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cheng)(cheng)年人隨身(shen)攜帶的(de)生活、學習(xi)用品或(huo)(huo)者(zhe)(zhe)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cheng)(cheng)被(bei)害人輕微(wei)傷以上或(huo)(huo)者(zhe)(zhe)不敢正常到校學習(xi)、生活等危(wei)害后果的(de),不認為是犯罪。【詳細>>】
《中華(hua)人民共和國未(wei)成年(nian)人保(bao)護法(fa)》
第一章 總(zong) 則(ze)
第一條 為了保(bao)(bao)護未(wei)成年人的(de)身心(xin)健康,保(bao)(bao)障(zhang)未(wei)成年人的(de)合(he)法權益(yi),促(cu)進未(wei)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a)展(zhan),培(pei)養有理(li)想、有道(dao)德、有文(wen)化、有紀律的(de)社會主義(yi)建設(she)者和(he)接班人,根據憲(xian)法,制定本(ben)法。
第(di)二(er)條 本法(fa)所稱未成年人(ren)是(shi)指(zhi)未滿十(shi)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未(wei)成(cheng)年人享有生存(cun)權(quan)(quan)、發(fa)展(zhan)權(quan)(quan)、受(shou)保(bao)(bao)護權(quan)(quan)、參與(yu)權(quan)(quan)等權(quan)(quan)利,國(guo)家根(gen)據(ju)未(wei)成(cheng)年人身心發(fa)展(zhan)特(te)點給予特(te)殊、優先(xian)保(bao)(bao)護,保(bao)(bao)障未(wei)成(cheng)年人的合法權(quan)(quan)益(yi)不受(shou)侵犯(fan)。
未(wei)成年人享有受教育(yu)權,國(guo)家(jia)、社會、學(xue)校和家(jia)庭尊(zun)重和保(bao)障未(wei)成年人的(de)受教育(yu)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