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名由來
“深圳(zhen)”的地名,最早見于康熙《新安縣(xian)志》,是流經人民橋下的那條深圳(zhen)河而得(de)名的。
深圳歷史發展
1、百越部族(史前-公元前214年)
夏、商年代,深圳是(shi)百越(yue)(yue)部(bu)族(zu)遠征海(hai)洋的一個駐腳(jiao)點。居(ju)殖(zhi)在深圳沿海(hai)沙丘谷地(di)區(qu)域的百姓(xing),是(shi)百越(yue)(yue)部(bu)族(zu)的分支--"南(nan)越(yue)(yue)部(bu)族(zu)"。他(ta)們以(yi)捕魚、航海(hai)維生,甚少農墾。
2、秦皇設郡(公元前214-公元331年)
秦(qin)始皇統一中國后,于(yu)公(gong)元前(qian)214年在嶺南設置(zhi)了南海(hai)、桂林、象郡(jun)三郡(jun),謫徙50萬人(ren)開發。時屬南海(hai)郡(jun)的深圳(zhen),便融入了中原(yuan)文(wen)化。
3、東晉建縣(公元331-1573年)
深圳(zhen)市最早(zao)的前身為寶安縣。寶安作為縣建制始(shi)于(yu)公元331年(東晉咸和六年)。朝廷置轄地(di)六縣的東官郡(jun)(jun),轄地(di)大概為今天(tian)的深圳(zhen)市、東莞市和香港等范圍。郡(jun)(jun)治在寶安縣(南(nan)頭)。
宋朝(chao)時期(qi),深(shen)圳(zhen)是南方海路(lu)貿易的(de)重要樞紐(niu),盛產(chan)(chan)食(shi)鹽、香料(liao)。至元(yuan)朝(chao),又以出產(chan)(chan)珍(zhen)珠著名(ming)。公元(yuan)1394年(明洪武二(er)十七年),在今(jin)深(shen)圳(zhen)境(jing)內設立(li)了東莞守御千戶(hu)所(suo)及大鵬守御千戶(hu)所(suo)。
4、新安古城(公元1573-1841年)
深(shen)圳市(shi)的前身又(you)曾名為新安縣(xian)。公(gong)元1573年,中國(guo)明朝政府擴建東莞守御千(qian)戶基地,建立新安縣(xian),并(bing)建縣(xian)治于(yu)南頭,轄地包括今天的深(shen)圳市(shi)及香港區(qu)域。經濟(ji)以(yi)產鹽(yan)、茶葉(xie)、香料和稻米(mi)為主。
5、縣境分割(公元1842年-1898年)
公元1842年7月至(zhi)1898年4月期間,中(zhong)(zhong)國清(qing)政府與英(ying)國相(xiang)繼(ji)簽(qian)訂《南京(jing)條約》、《北京(jing)條約》和《展(zhan)拓香(xiang)港(gang)界(jie)址(zhi)專條》,港(gang)島、九龍和新(xin)界(jie)割讓(rang)、租(zu)借給(gei)英(ying)國。至(zhi)此(ci),原(yuan)屬新(xin)安縣(xian)的3076平方公里土(tu)地(di)中(zhong)(zhong),有1055.61平方公里脫(tuo)離其管轄(xia),深(shen)圳與香(xiang)港(gang)從此(ci)劃境分治。
6、復名寶安(公元1913年-1979年)
公元1913年(nian)(民國二年(nian)),廣東省新(xin)安(an)縣(xian)復稱寶安(an)縣(xian),現址仍在(zai)南頭。
7、縣治遷移(公元1938年-1953年)
抗日戰爭時期(qi),南頭淪陷,寶(bao)安縣政府臨時遷往東莞縣。1953年,因(yin)深圳(zhen)(zhen)聯接廣九鐵路(lu),人口聚居較多,工商業興旺(wang),寶(bao)安縣治東遷至距南頭10公里外(wai)的深圳(zhen)(zhen)墟。
8、深圳建市(公元1979年)
1979年3月,中央和廣東省決定把寶安縣改為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11月,廣東省委決定將深圳市改為地區一級的省轄市。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現在,該天也被世人親切的成為"深圳生日"。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為副省級市。1988年11月,國務院批準深圳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并賦予其相當于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2004年,深圳成(cheng)為無農村的城市(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