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1、采取直接貼附、刻(ke)印、烙印或者編織等(deng)(deng)方式將商標附著(zhu)在商品(pin)、商品(pin)包裝、容器、標簽等(deng)(deng)上(shang),或者使用(yong)在商品(pin)附加(jia)標牌、產品(pin)說明(ming)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deng)(deng)上(shang)。
2、商(shang)(shang)標使用在與商(shang)(shang)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shang),包括使用在商(shang)(shang)品銷售合(he)同、發票、票據(ju)、收據(ju)、商(shang)(shang)品進出口檢驗(yan)檢疫證明、報關單據(ju)等(deng)上(shang)。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pin)進(jin)行的廣告宣(xuan)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shang)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shang)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yin)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lv)規定(ding)的商標使(shi)用形式。
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1、商標(biao)直接使(shi)用于(yu)服(fu)務場所,包(bao)括使(shi)用于(yu)服(fu)務的介紹手冊、服(fu)務場所招牌、店堂裝飾、工作人員服(fu)飾、招貼、菜單、價目表、獎(jiang)券(quan)、辦公文具、信(xin)箋以(yi)及其他與指定服(fu)務相關(guan)的用品上。
2、商標使用于(yu)和服(fu)務有聯系的文件資(zi)料上(shang),如發票(piao)、匯款單據(ju)、提(ti)供服(fu)務協(xie)議(yi)、維(wei)(wei)修維(wei)(wei)護證(zheng)明等。
3、商標(biao)(biao)使用(yong)在廣(guang)(guang)(guang)播、電視等媒體上,或(huo)者(zhe)在公開(kai)發行的出版物中(zhong)發布,以及以廣(guang)(guang)(guang)告牌、郵寄(ji)廣(guang)(guang)(guang)告或(huo)者(zhe)其(qi)他(ta)廣(guang)(guang)(guang)告方式為商標(biao)(biao)或(huo)者(zhe)使用(yong)商標(biao)(biao)的服務進(jin)行的廣(guang)(guang)(guang)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lan)(lan)(lan)會(hui)、博覽(lan)(lan)(lan)會(hui)上(shang)使用(yong),包括在展覽(lan)(lan)(lan)會(hui)、博覽(lan)(lan)(lan)會(hui)上(shang)提供的(de)使用(yong)該(gai)商標的(de)印刷品及其他資(zi)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yong)形式。
不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情形
一、以下情形,不被視(shi)為《商標法》意義上(shang)的商標使用:
1、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xiang)有(you)專用權的聲(sheng)明(ming)。
2、未在公開的(de)商(shang)業領(ling)域(yu)使用。
3、僅(jin)作(zuo)為贈品(pin)使用。
4、僅有轉(zhuan)讓或許可(ke)行為而沒有實際使用。
5、僅以維持商標注冊(ce)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二、僅提交下列證據(ju),不視為(wei)《商(shang)標法》意(yi)義上的商(shang)標使(shi)用(yong):
1、商品(pin)銷(xiao)售合(he)同或提供服(fu)務的協議、合(he)同。
2、書面證言。
3、難(nan)以識(shi)別是(shi)否經過修改(gai)的物證(zheng)、視聽(ting)資料、網站信息等。
4、實(shi)物(wu)與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