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huo)者編織等方式將商(shang)(shang)標附著在商(shang)(shang)品、商(shang)(shang)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huo)者使用在商(shang)(shang)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shao)手冊(ce)、價目表等上。
2、商(shang)標(biao)使(shi)(shi)用(yong)在與(yu)商(shang)品(pin)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shi)(shi)用(yong)在商(shang)品(pin)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shang)品(pin)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ming)、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de)商(shang)品(pin)進行的(de)廣告宣傳(chuan)。
4、商標在(zai)展(zhan)覽會(hui)(hui)、博(bo)(bo)覽會(hui)(hui)上使用,包括(kuo)在(zai)展(zhan)覽會(hui)(hui)、博(bo)(bo)覽會(hui)(hui)上提供(gong)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he)法律規(gui)定的商標使用形式(shi)。
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
1、商標直接使用于(yu)服務(wu)(wu)(wu)場所,包括(kuo)使用于(yu)服務(wu)(wu)(wu)的介紹手冊、服務(wu)(wu)(wu)場所招(zhao)牌、店堂裝(zhuang)飾(shi)、工作人(ren)員服飾(shi)、招(zhao)貼、菜(cai)單、價目表、獎(jiang)券(quan)、辦公文具、信箋以及其(qi)他與指定(ding)服務(wu)(wu)(wu)相(xiang)關(guan)的用品上。
2、商標(biao)使用于(yu)和(he)服(fu)(fu)務(wu)有(you)聯系的文件資(zi)料(liao)上,如發票(piao)、匯款(kuan)單(dan)據(ju)、提供服(fu)(fu)務(wu)協(xie)議、維修維護證明(ming)等。
3、商(shang)標(biao)(biao)使用在廣播、電(dian)視(shi)等媒體上(shang),或者在公(gong)開發(fa)行(xing)的(de)出版物中(zhong)發(fa)布,以及以廣告(gao)牌、郵寄廣告(gao)或者其(qi)他廣告(gao)方式為(wei)商(shang)標(biao)(biao)或者使用商(shang)標(biao)(biao)的(de)服務(wu)進行(xing)的(de)廣告(gao)宣傳。
4、商標在展覽(lan)會(hui)、博(bo)(bo)覽(lan)會(hui)上使用,包括在展覽(lan)會(hui)、博(bo)(bo)覽(lan)會(hui)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shua)品及其他(ta)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de)商標使用形式。
不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情形
一、以下情形,不(bu)被視(shi)為(wei)《商標(biao)法》意義上的商標(biao)使(shi)用:
1、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you)專用權的聲明。
2、未在公開的商(shang)業領域使(shi)用。
3、僅作為(wei)贈品使用。
4、僅有轉讓或(huo)許可行(xing)為而沒有實際使用(yong)。
5、僅以(yi)維持商(shang)標注(zhu)冊為目的的象征性(xing)使用(yong)。
二、僅提(ti)交下列證據,不視為(wei)《商標(biao)法》意義(yi)上的商標(biao)使用:
1、商品銷售合同或提(ti)供服(fu)務的(de)協議、合同。
2、書面證言。
3、難(nan)以識別是否經(jing)過(guo)修改的物證(zheng)、視(shi)聽資料、網站信息等。
4、實物與復(fu)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