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被省政府評為“安徽省非(fei)公有制(zhi)經(jing)濟先進(jin)婦女經(jing)營者(zhe)”。
2000年(nian),被(bei)市政府評為“十佳女(nv)企業(ye)家(jia)”,同年(nian)被(bei)市婦聯被(bei)評“三八紅旗手(shou)”。
2002年,被(bei)市(shi)委市(shi)政府評(ping)為“市(shi)農村十佳致(zhi)富(fu)帶頭人”,被(bei)省政府評(ping)為“安徽省勞動模范”。
2003年(nian),被省農委評為(wei)“第(di)二屆安徽省農村致富帶頭人”。
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市企業(ye)家協(xie)會評為“市首屆十大優秀企業(ye)家”。
2006年(nian),被省質量(liang)技(ji)術監督局評為(wei)(wei)“質量(liang)管理先進工作者”,同年(nian)被省糧(liang)食(shi)局評為(wei)(wei)“糧(liang)食(shi)產業(ye)化優(you)秀企業(ye)家(jia)”,被中國(guo)糧(liang)食(shi)行(xing)業(ye)協會(hui)評為(wei)(wei)“第(di)四(si)屆全國(guo)糧(liang)食(shi)行(xing)業(ye)優(you)秀創(chuang)業(ye)企業(ye)家(jia)”。
2007年,被(bei)市政府評(ping)為“市首(shou)屆(jie)十大優秀(xiu)中(zhong)國特(te)色(se)社(she)會(hui)主義事業建設者” 。
2008年,當選“全(quan)國三八紅旗手”。
2010年,獲“全(quan)國勞動模范”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