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會的定義與表現形式
非法集會是指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ke),或者未按照(zhao)主管機關許可(ke)的(de)起止時(shi)間(jian)、地點、路線進行(xing),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de)行(xing)為(wei)。
構(gou)成非法集會罪的三(san)個條件的表(biao)現形式:
1、舉行集會、游行、示威(wei)沒(mei)(mei)有(you)(you)依法(fa)申請;或(huo)者(zhe)申請沒(mei)(mei)有(you)(you)被許(xu)可;或(huo)者(zhe)沒(mei)(mei)有(you)(you)按(an)照主管機關(guan)許(xu)可的起(qi)止時間、地(di)點、路線進行。
2、拒不服從解散命令。
3、嚴重破(po)壞社會(hui)秩序。
二、非法聚會的定義人數
根據我國(guo)相關法律規定,對于(yu)非(fei)法聚會(hui)來說并沒有嚴格的要求其構成違法的具體人數要求。一般三人以上(shang)的團伙行為都是屬(shu)于(yu)聚眾的行為。
三、非法集會罪的處罰
犯了非法集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fa)律依據:《中(zhong)華人(ren)民共和國刑(xing)法(fa)》第二(er)百九十(shi)七條 違(wei)反法(fa)律規定,攜帶武(wu)器(qi)、管(guan)制刀具或者(zhe)爆(bao)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shi)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xing)、拘役、管(guan)制或者(zhe)剝奪(duo)政治權(quan)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