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gui)定的一種(zhong)量刑種(zhong)類,對犯(fan)罪分子不實行關押(ya),依法(fa)實行社區(qu)矯正,限(xian)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fa)。 判處管制的罪犯(fan)仍(reng)然留在(zai)原工作單位或居(ju)住地工作或勞(lao)動,在(zai)勞(lao)動中(zhong)應(ying)當同工同酬。
二、管制的期限及起算日
管制的刑期為(wei)3個月以上2年(nian)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nian)。
管(guan)制的(de)刑期從判(pan)決(jue)執行(xing)之日起計算。判(pan)決(jue)執行(xing)前先行(xing)羈押的(de),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三、管制的特點和注意事項
1、管(guan)制(zhi)適用于罪行較(jiao)輕,可不予關押的(de)(de)犯罪分(fen)子(zi)。人(ren)民法院根據(ju)案(an)件(jian)的(de)(de)具(ju)體情況,認為犯罪尚不夠判處(chu)有期徒刑、拘役等剝(bo)奪(duo)自(zi)由(you)的(de)(de)刑罰,但(dan)又需要對犯罪分(fen)子(zi)的(de)(de)人(ren)身自(zi)由(you)加以(yi)限制(zhi),給予一定懲罰的(de)(de),可以(yi)判處(chu)管(guan)制(zhi)。
2、對被(bei)判處(chu)管制的犯罪(zui)分子不(bu)予關押,不(bu)剝(bo)奪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qi)一定(ding)自由。被(bei)判處(chu)管制的犯罪(zui)分子,既可(ke)以不(bu)離開自己的家庭(ting),也(ye)可(ke)以不(bu)脫離自己的勞動崗位或工作(zuo)單位,除了必須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別規定(ding)外,在行動上(shang)仍然(ran)是自由的。
3、被判(pan)處管制的(de)犯(fan)罪(zui)分子雖(sui)然有一(yi)定的(de)人(ren)身自(zi)由,但(dan)他(ta)的(de)勞動(dong)生產、工作和其他(ta)活動(dong)要受公安機關的(de)管束(shu)和社會(hui)的(de)監督。
4、管制必須由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由公安機關執行,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團體和(he)個人(ren)都(dou)無權對他人(ren)決(jue)定或執行管制(zhi)。非法管制(zhi)他人(ren)是一(yi)種犯罪行為(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