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de)一(yi)種(zhong)量刑種(zhong)類,對犯罪(zui)分子不實行關押,依法實行社(she)區矯正,限制其(qi)一(yi)定自(zi)由的(de)刑罰方法。 判處管制的(de)罪(zui)犯仍然留在原工作(zuo)單(dan)位或(huo)(huo)居住地(di)工作(zuo)或(huo)(huo)勞動(dong),在勞動(dong)中應當同工同酬。
二、管制的期限及起算日
管制的刑期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gao)不能超過3年。
管制的刑(xing)期從(cong)判決執行之(zhi)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qian)先行羈(ji)押的,羈(ji)押1日折抵刑(xing)期2日。
三、管制的特點和注意事項
1、管制(zhi)適用于(yu)罪(zui)行(xing)較(jiao)輕,可不予關押的(de)犯罪(zui)分子。人民法院根(gen)據(ju)案件的(de)具體情況,認為犯罪(zui)尚不夠判處有(you)期(qi)徒刑、拘役等剝奪(duo)自由的(de)刑罰,但又需(xu)要對犯罪(zui)分子的(de)人身自由加以限制(zhi),給(gei)予一定懲(cheng)罰的(de),可以判處管制(zhi)。
2、對被(bei)判(pan)(pan)處管制的犯(fan)(fan)罪分(fen)子(zi)不(bu)予關押,不(bu)剝奪人身自(zi)(zi)由,只是限制其一定(ding)自(zi)(zi)由。被(bei)判(pan)(pan)處管制的犯(fan)(fan)罪分(fen)子(zi),既(ji)可(ke)以不(bu)離開(kai)自(zi)(zi)己的家庭(ting),也可(ke)以不(bu)脫離自(zi)(zi)己的勞動(dong)崗位(wei)或工作(zuo)單位(wei),除了必須遵(zun)守(shou)某些法律的特(te)別規(gui)定(ding)外,在(zai)行動(dong)上仍然是自(zi)(zi)由的。
3、被(bei)判處管制(zhi)的(de)(de)犯罪分子(zi)雖然有一定的(de)(de)人身自由,但他的(de)(de)勞動生產、工作(zuo)和其他活動要(yao)受公(gong)安(an)機(ji)關的(de)(de)管束和社會的(de)(de)監督。
4、管制必須由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由公安機關執行,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團體和(he)個人(ren)都(dou)無(wu)權(quan)對(dui)他人(ren)決定或執(zhi)行(xing)管(guan)制。非法管(guan)制他人(ren)是(shi)一(yi)種犯罪行(xing)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