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擾亂公共秩序罪是指什么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zhi)聚首糾集多人擾亂公共場(chang)所(suo)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an)管理工作(zuo)人員(yuan)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wei)。
擾亂公共秩序罪(zui)是(shi)(shi)刑(xing)法第六(liu)章第一節的一個罪(zui)名(ming)種(zhong)類,包括很多的具體罪(zui)名(ming),法定刑(xing)最低可(ke)(ke)以是(shi)(shi)拘役、管制,法定最高刑(xing)可(ke)(ke)以到無期徒刑(xing)。
二、擾亂公共秩序罪立案標準
1、行為(wei)人(ren)有聚眾(zhong)擾亂社(she)會秩序(xu)的(de)行為(wei),是構成本罪的(de)關鍵。此處(chu)必須同時符(fu)合兩點:其(qi)一,要有擾亂社(she)會秩序(xu)的(de)行為(wei),即干擾和破(po)壞黨(dang)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或人(ren)民團體正常(chang)的(de)工作、生產、營(ying)業和教學、科研秩序(xu);其(qi)二(er),擾亂社(she)會秩序(xu)的(de)行為(wei)必須是以聚眾(zhong)的(de)方式實(shi)施的(de),即糾(jiu)集(ji)三人(ren)以上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擾亂。至(zhi)于擾亂過(guo)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響本罪的(de)成立。
2、聚眾(zhong)擾(rao)亂社會秩序(xu),必(bi)須(xu)是情(qing)節嚴重(zhong),致使工(gong)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ke)研無法(fa)進行,造(zao)成嚴重(zhong)損失,方能構(gou)成本罪。情(qing)節嚴重(zhong),實踐中一般可(ke)從擾(rao)亂時間的長短(duan)、聚眾(zhong)人數多(duo)少、擾(rao)亂的對象的性質和侵害后果是否嚴重(zhong)等予以(yi)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ren)民共和國(guo)刑法(fa)》 第二百(bai)九十(shi)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jie)嚴(yan)重,致使工作、生(sheng)產、營業和教(jiao)學、科研無法(fa)進(jin)行(xing),造成嚴(yan)重損失的,對首要分(fen)子,處三年以上七(qi)年以下(xia)有期(qi)徒刑;對其他積極(ji)參(can)加(jia)的,處三年以下(xia)有期(qi)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bo)奪政(zheng)治(zhi)權利。
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的9小類
1、擾(rao)亂公共秩序(xu)罪;
2、妨害(hai)司法罪;
3、妨害國(邊)境(jing)管理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5、危(wei)害公共衛生罪;
6、破(po)壞環境資源保護罪(zui) ;
7、走私、販賣、運(yun)輸、制造毒品罪(zui);
8、組(zu)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9、制作、販賣、傳播淫(yin)穢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