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交流犯罪經驗什么梗
不許交流犯罪經驗是對別人評論的一種調侃,就是說不要把你的想法隨便的說出來,讓和你有同樣想法的人給你點贊,也就是把想法一致比喻成互相交流犯罪經驗,腦洞也是大啊,不過還挺有意思的。
該梗出現在抖音的評論下方,一般是出現在某段視頻的(de)評(ping)論(lun)下方,比如某段魔術(shu)視頻,評(ping)論(lun)下面有(you)會有(you)人主(zhu)動破(po)解視頻的(de)招數,然后就(jiu)可以就(jiu)給這位網友評(ping)論(lun)嚴禁交流犯罪過程。
不許交流犯罪經驗梗的出處
這個梗來自于(yu)之前的一起新(xin)聞,蛇蝎美人勞(lao)某枝(zhi)終(zhong)于(yu)落網(wang),她長(chang)得很美很好看,可是(shi)卻(que)心狠手辣,身背數條人命,20年后(hou)終(zhong)于(yu)落網(wang),這一新(xin)聞迅速(su)登上熱搜,所以(yi)不許交流犯罪經驗的梗就(jiu)流傳了出(chu)來。被網(wang)友們用(yong)來調侃(kan)一下評論被人采用(yong)或者是(shi)點贊。
勞榮枝案介紹
1996年至1999年間,勞(lao)榮枝與情人(ren)法(fa)子(zi)英(ying)共(gong)謀并分工,由勞(lao)在(zai)娛樂場所(suo)從事(shi)陪侍服(fu)務,物(wu)色作案對象(xiang),由法(fa)子(zi)英(ying)實施暴(bao)力,先后在(zai)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共(gong)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sha)人(ren)4起。案發后,勞(lao)榮枝使用“雪(xue)梨”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被抓(zhua)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