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交流犯罪經驗什么梗
不許交流犯罪經驗是對別人評論的一種調侃,就是說不要把你的想法隨便的說出來,讓和你有同樣想法的人給你點贊,也就是把想法一致比喻成互相交流犯罪經驗,腦洞也是大啊,不過還挺有意思的。
該梗出現在抖音的評論下方,一般是出現在某段視頻的評論下方,比(bi)如某段(duan)魔術視頻(pin),評論下面(mian)有會有人主(zhu)動破解(jie)視頻(pin)的招(zhao)數(shu),然后就可(ke)以就給(gei)這位網友(you)評論嚴禁(jin)交流犯罪過程。
不許交流犯罪經驗梗的出處
這(zhe)(zhe)個梗(geng)來(lai)自于之前的一(yi)起新(xin)聞(wen)(wen),蛇蝎美人(ren)勞某枝終于落(luo)(luo)網(wang),她(ta)長得很美很好看,可是卻心狠手(shou)辣,身背(bei)數條(tiao)人(ren)命,20年后終于落(luo)(luo)網(wang),這(zhe)(zhe)一(yi)新(xin)聞(wen)(wen)迅速登(deng)上熱搜(sou),所(suo)以不許交流(liu)犯罪經驗(yan)的梗(geng)就流(liu)傳(chuan)了出來(lai)。被網(wang)友們(men)用(yong)來(lai)調侃一(yi)下(xia)評論被人(ren)采(cai)用(yong)或(huo)者(zhe)是點(dian)贊。
勞榮枝案介紹
1996年(nian)至1999年(nian)間,勞(lao)(lao)榮枝(zhi)與情人法(fa)子英共謀并分(fen)工,由勞(lao)(lao)在娛樂場所從事陪(pei)侍服(fu)務(wu),物色作案(an)對象,由法(fa)子英實施(shi)暴力(li),先后(hou)在南昌、溫州、常(chang)州、合肥(fei)共同實施(shi)搶劫(jie)、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an)發后(hou),勞(lao)(lao)榮枝(zhi)使用“雪梨”等化(hua)名潛逃,2019年(nian)11月28日被抓獲(huo)歸案(an)。